采购合同

时间:2024-08-21 14:01:17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采购合同模板集合10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采购合同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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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花岗山购销协议:

  一、甲方采购乙方花岗山,合同价款总计人民币万元,大写金额整。

  二、合同价款包含下列费用:

  1、乙方向甲方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对价;

  2、乙方将安装固定完毕的合格的标的物在交付地点交付甲方前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各个环节的运费、装卸费、安装费等费用;

  3、乙方在本交易中应当承担的各种税收;

  4、乙方向甲方转移标的物所有权所支出的其他费用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20xx年7月15日前

  交货地点:xxx厂区

  四、包装和运输

  1、乙方应当妥善包装标的物,确保标的物在运输途中的安全。

  2、乙方应当妥善运输标的物,将标的物安全准时运抵甲方指定的安装地点。

  3、乙方应当承担标的物在运输出发地和目的地的装卸义务。

  4、包装和运输过程中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安装

  标的物在交付地点卸货完毕后,乙方应当对标的物进行安装固定,位置正确、美观,确保安全,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可以在安装固定过程中实施检查。乙方应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应及时清理施工区域内所有的废料和垃圾,完工后施工现场不能留下垃圾和杂物。

  六、付款方式

  花岗山到厂安装验收完毕后一次性结清。

  七、权利与义务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质量,提供给甲方所需的花岗山。

  八、违约责任

  双方均应按合同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有违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

  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盖章) (盖章)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采购合同 篇2

  (合同编号:ALWK04-12-XXX)

  采购单位: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物料(以下简称合同物料)的供需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甲方采购物品的内容及成交价格(人民币)。

  1.1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物品为:××、××、××、××,详细以订单为准。单价由双方根据交易时的市场行情以报价单形式确定。

  2、 采购订单的确认:甲方向乙方以传真或电脑下单的形式发出“采购单”订货,乙方在一个工作日之内确认回传,未作确认回传的视为接受订单。

  3、 产品的质量标准:材质必须符合甲方提供的××质量参数要求,××破裂强度需达到测试标准具体以双方确认的材质要求为准,但是不得低于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3.1 产品表面要干净、无污点,印刷内容,字体大小、印刷颜色与甲方提供的资料相符,不可有叠印、多印、漏印或印字体模糊之类等问题。

  3.2 产品的外观及尺寸须符合甲方要求,按甲方确认所签的产前样板生产。

  3.3 甲方需新开发产品的图纸必须在打样前提供给乙方,乙方在生产前彩盒、纸箱规格送2PCS至甲方确认(必须由物控、品管、工程共同确认签名或盖章),确认合格后1PCS还给乙方按样生产大货,1PCS由甲方IQC保存留作对板。

  3.4 后续每批生产前,凡属于新开发的、更改过的、隔了180天以上没有生产过的、或批量1000以上的常规性产品,乙方必须打板确认,乙方只有收到由甲方品管、工程、物控等部门共同确认OK的样板后方可生产,如果在没有确认样板的情况下生产,甲方IQC有权不予验收,如果出现质量事故,责任一概由乙方负责;

  3.5 如果没有收到签认样板乙方可拒绝生产,或由于样板迟迟未签而延误货期,完全由甲方负责;如果样板提供迟了而延误货期则由乙方负责。

  3.6 乙方接到订单时务必看清楚纸箱的尺寸,当纸箱是装柜尺寸时,请严格按装柜尺寸生产,切口位置须整齐不散边,纸箱成箱公差为+0mm/-3mm,否则出现不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问题,由乙方承担。样品确认流程如下:纸箱厂送样→本厂采购→品管→工程→采购→纸箱厂和IQC各一个留样。

  4、 包装要求:

  4.1 产品用薄纸包装,每扎包装数量为10个或定量包装,每扎必须标识清楚,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送货单上应标明我司订单号、品名、规格、数量等。

  4.2 包装标签上不得显示贵司的公司名称及电话。

  4.3 包装上的名称、规格、数量一定要准确,与实物相符。

  4.4 运输中,车子必须盖上雨布,以免被淋湿。

  5、 核算方式 :以个为单位。

  6、 交付和验收:

  6.1 交付时间:以订单确定的时间为准。

  6.2 交付地点:甲方指定的仓库内。

  6.3 运输方式:乙方负责物品的运送、卸货及承担费用,并附有乙方送货单及出货检验报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品由乙方负责。

  6.4 验收标准:以本合同和订单中规定的品质要求以及样板为准。

  7、 付款方式:月结60天,含17%增值税。

  7.1 乙方每月1~5日前把上月的对帐单及附件交给甲方采购员,每月15日前甲方财务部会回传已确认的对帐单。

  7.2 乙方每月20日之前必须开具发票到本司安排货款,否则货款将顺延一个月;每月5~15日为收款期。

  8、 保密条款:甲乙双方有对双方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双方交易的内容不能泄露:

  8.1 乙方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因工作信任关系获得交换的保密信息。包括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图纸、样品、产品、商标生产计划、技术构思以及计划、设计或其他性质的资料和措施等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

  8.2 乙方保证保守上述第一条所述秘密,除因工作需要和善意履行对甲方的义务,不得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

  8.2.1 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其他企业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

  8.2.2 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8.2.3 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8.2.4 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甲方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8.2.5 乙方同意:为保证甲方的利益,在合作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

  8.2.6 鉴于乙方在合作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对甲方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之后,乙方均承认甲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因此,乙方同意:在任何时候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使用或帮助他人在与公司竞争的领域内使用商业秘密。

  8.3 对于甲方的最终客户,无论乙方通过任何途径获知,乙方不得就与甲方合作的项目直接或者间接的与甲方的最终客户进行交易。乙方对甲方的报价及工厂的价格不能以任何形式告知甲方的最终客户,客户发至乙方的邮件或其它信息,在没有抄送甲方的情

况下,乙方必须转至甲方,不得直接回复。

  8.4 上述义务在商业秘密有效期内有效,除非上述秘密信息为甲方公告。

  8.5 因乙方泄漏甲方商业机密或直接使用甲方商业机密,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同时承担连带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9、 乙方的违约责任:

  9.1 乙方不能交货的,甲方不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8%的违约金。

  9.2 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而所受的损失费用。

  10、 甲方的违约责任:

  10.1 甲方若逾期付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需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部份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10.2 无正当理由,不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可拒绝收货。

  11、 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

  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协议,并根据情况可部分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2、 凡有关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友好协商不成,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4、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甲方与乙方的一切业务来往以传真形式进行的,传真件作为业务来往依据,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 本合同一经双方授权签字代表签署盖章,即时生效,有效期至年 月日 。

  16、 如双方没有其他书面确认,本合同所列双方联系方式为双方有效联系方式。以传真或EMAIL发送,发送之时即为送达;以邮件或快递发送,发送后第3天视为送达。

  17、 甲方根据公平、互利、诚信、依法的原则,基于经营发展的需要,与乙方组成经济合作伙伴

  关系。为在双方公司之间建立正当的协作秩序,促进彼此的合作良性循环发展,特签订廉洁协议(附廉洁协议)如乙方违反,按有关条款负全部责任!

  采购单位(甲方): 有限公司供货单位(乙方): 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Email:Email: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

采购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甲方(供方):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需方):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互惠互利、友好合作为基本原则,双方就具体合作事项,达成共识,特签定本合同。

  现就本合同遵循的基本原则做以下说明:

  一、本合同是本着甲、乙双方充分合作的原则而制定,双方在签约前,均已充分理解本合同全部条款并同意签定本合同。

  二、本合同及对其进行的任何变更、修改、补充、取消或终止,均须以书面方式做出,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方可生效,任何个人签署的或加盖双方其它部门印章的协议文件,均视为未经授权,属无效文件,双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三、在签定合同前,甲、乙双方均需提供双方企业工商注册证书及税务登记证副本,业务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表明本合同有效期内的代理期限和代理权限,并以书面方式明示双方业务往来过程中所有有效印章及授权人签字,明确有效方式。如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在接到通知前所发生的所有对方认可的有效方式均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四、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任何人员以个人名义或以乙方名义与甲方发生的任何业务往来(退货、借款等),如没有乙方正式书面授权的,均属该人员的个人行为,乙方对所发生的后果不负任何责任(业务往来包括但不局限于进货、退货、借款等)。

  五、在双方合作期间,未经对方认可,双方不得聘请对方在职业务及营业人员从事乙方的工作;甲方不得聘请在乙方离职未满三年的人员负责甲乙双方的业务合作。否则守约方有权终止双方合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六、甲乙双方任何人员不得在任何场合下做出有损对方企业形象的言行。甲方任何人员不得在乙方营业及办公场所诋毁乙方其他合作伙伴的产品及企业形象,并服从乙方有关管理规定。

  七、甲方保证产品的标识、质量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及乙方验收标准和规定要求,如甲方在合作过程中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且视情节严重情况甲方向乙方支付不低于3000元的补偿金,乙方保留追溯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如受《合同法》定义的“不可抗力”影响,致使双方无法正常履约,一方有权无需征得另一方同意而做出推迟、取消履行本协议,但须及时通知另一方。

  九、违约责任:

  1、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另一方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及本合同(包括附件)的双方约定执行。

  2、因产品质量原因给消费者造成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上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如一方不能在甲乙双方合同及相关协议(附件)中规定的结算时间向对方结算相关返利、广告促销、安装维修等费用、应由过失方承担的违约金、补偿金等处罚款项,则双方应在15天内协商达成共识,并提出解决方案,否则一方均可在违约、过失方的应付帐(货)款中执行扣款或罚款,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本条款即为扣款依据。

  十、本合同书分基本合同和附件,各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附件是合同书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遗留问题的解决:

  如双方出现合作终止或需要解除合同时,须就有关合作以来可能发生的相关问题及善后事宜做出以下规定:

  1、如双方终止合作,甲方须根据甲方已售出的商品数目、额度,就产品售后等事宜(已售出商品的维修等)的责任,做出明确说明、承诺及规定。

  2、就以上具体情况,乙方负责对此做出评价并提出善后事宜处理意见,乙方就售后事宜,有权向甲方提出费用补偿、配件供应的要求。

  十二、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有异议或纠纷,可向乙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名词解释:

  一、甲方:指本协议范围内甲方及其所属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及甲方指定的代理商售后、安装服务等机构。

  二、乙方:指本协议所指范围内乙方所有直营及特许连锁店、售后安装网点等机构。

  三、返利:指在合同有效期内,在规定时段和规定的区域范围内甲方按乙方销售其商品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乙方的现金奖励或补偿,并且应注明此金额是否含税。

  四、供价:指甲方与乙方依据本协议协商达成共识的,为甲方在当地执行的最低的,不包括促销费、当期返利、安装调试费等商业折扣及运费等费用的价格。

  五、结算价:指乙方按照在甲方供价基础上,根据双方协议中规定的,直接在价格中扣除折让出的返利、广告费、促销费等支持费用后的',实际向甲方结算的单台价格,即厂方增值税发票价格。

  六、票据:结算所需各种正式(双方确认的有效单据),包括:增殖税发票,汇款收据等。所涉及各类票据在结算前或结算后7日内提供。

  七、零售价:指销售区域范围内经销商的商品零售成交价。

  八、滞销产品:指乙方自收到甲方产品后天未实现销售的产品。

  九、付款结算时间:指乙方办理出各类结算票据之日,乙方收到甲方有关票据之日。

  十、库存商品:指在合同规定区域内所有乙方未实现零售的商品。

  十一、特价机:指在双方商定的某一时段或数量内,甲方提供,乙方以低于正常供货价的价格购进的产品。

  十二、

  1.销售额(量):

  a、在合同中各项条款规定期限内的乙方提货额(量)

  b、在合同中各项条款规定期限内的乙方回款额(销售量)

  合同量

  经双方协商一致,在地区范围内,在本协议期限内计划销售甲方品类品牌的产品,计划总体目标量为万元,约台(套)。

  2、若乙方销量超出双方约定销量,或乙方在销售过程中达到了甲方相应额外奖励标准,则甲方给乙方特殊奖励为:

  产品订购协议

  1、乙方从甲方处进货时需提前向甲方书面提交进货计划或订单,甲方在接到进货计划或订单后3日内应将货物发往乙方,并按照乙方要求的送货时间按进货计划或订单送达乙方指定地点。如遇缺货,甲方需及时通知乙方,如甲方缺货未及时通知乙方,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对于乙方未提交进货计划或订单,甲方擅自送货的,乙方有权拒收或甲方同意乙方随时退货。对于甲方未按照乙方提交的进货计划或订单数量送货的,数量少于定单确认的数量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就此违约承担违约责任;数量多于定单确认的数量,乙方对于多出的部分有权拒收或甲方同意乙方随时退货。

  3、乙方在要求的送货时间前日有权撤消或变更进货计划,乙方撤销或变更进货计划的,应书面通知甲方,通知自发出之日起生效。

  价格保障协议

  1、甲方保证乙方零售帐面利润不低于%;乙方在其销售区域内遵守当地的零售价格政策,并接受甲方监督。

  2、甲方完全有责任维护协议区域内的市场零售价格的稳定性,如由于其他商场对甲方产品(同一型号)任何形式的低价倾销,给乙方造成的差价赔偿损失由甲方承担,并依据乙方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由甲方向乙方提供补偿,并在天内将补偿金按双方商定的方式提供给乙方。

  3、对于其他商场在非协议区域内调货,并在协议区域内低价销售的行为,甲方应立即制止,否则甲乙双方按条款2执行。

  产品运输、交货及验收协议

  1、甲方送货时,应至少于到货前一天通知乙方验货。乙方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小时内按照进货计划或订单对产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以乙方入库单为准);如产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乙方有权拒绝接收。

  2、甲方货物在交付乙方并经验收(验收以乙方入库单为准)前,一切风险及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货款结算

  1、甲方给予乙方万元的铺底额度。铺底额度在本合同期满后可自动转入下一合同年度,并根据下一期的合同约定多退少补。如双方不再进行合作,则在双方核清往来账目,乙方将所剩余库存中的甲方产品退清后,将应付的所余款项退还甲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销售情况及销售网点发展情况相应扩大给乙方的铺底额度(调整铺底额度另行约定)。

  2、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应付账款高于铺底额度,高出的部分按账期结算,低于或者等于铺底额度不结算。

  3、乙方从甲方进购的产品按账期结算,甲方给予乙方的账期为天,账期的计算起点为甲方产品进入乙方库房之日(以乙方入库单为准)。

  4、当期货款的结算以乙方已到期的应付货款余额扣除乙方采用账扣方式向甲方收取的有关款项、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的降价款、退货款、商业折扣、退残款、其它甲方承诺支付的款项以及依照本合同约定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后的余额为准。

  5、货款结算方式为(在以下几种方式中任选一种)

  a、个月无息银行承兑汇票;

  b、个月无息商业承兑汇票。

  c、支票或电/信汇

  6、货款结算采取“钱票两清”的原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必须同时向乙方提供合法的增值税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商业折扣,增值税票可按以下办理:

  a、乙方向甲方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差额付款,甲方在增值税票上直接列明商业折扣率和商业折扣额,不在价格中直接抵开,乙方不再向甲方开具发票。

  b、甲方向乙方全额开具增值税票。甲方先向乙方支付商业折扣的,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或办理折让证明,然后向甲方全额支付应付货款。

  c、同城结算的,甲方应向乙方交纳增值税票后,乙方向甲方结算货款;异地结算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后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增值税票;甲方迟延交付增值税票的或增值税票已过有效认证期的,甲方同意乙方在支付货款时加扣17%的代垫税款。

  7、甲方应按上述规定按时向乙方提供增值税票,在增值税票未按时交讫之前乙方有权拒绝支付当期(同城)或下期(异地)货款。甲方提供的增值税票应与乙方验收入库的产品的型号、数量、单价等信息相吻合,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8、每月日作为结算日,甲乙双方可进行对账,整理提供票据。法定节假日双方不进行结算,账期未满或遇节假日,结算期顺延至下一结算日。

  9、甲乙双方同意如在对帐过程中存在争议,甲、乙方在接到通知后两周内解决争议。在此期间甲方不能停止供货,乙方不能停止销售及双方不能做任何影响销售的行为。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10、乙方如因个别特殊情况需延期付款的,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甲方应予以理解和支持。

  残次、滞销产品的处理

  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现的甲方产品中的残次品,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于接到通知后天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残次产品。

  2、当甲方提供的产品在乙方库存的时间达到天时的产品为滞销产品。乙方将滞销产品明细上报给甲方后,甲方有义务与乙方一起协商滞销产品处理方案(退货、换货、促销处理)。

  3、对于甲方提供的产品及配件、附件、宣传材料、促销礼品、赠品等存在或涉嫌存在(如涉及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等)损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它合法权益的情况的,乙方有权根据情况选择退货或换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2日内更换或退货,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因该产品给乙方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的损失。

  a、对于乙方因售甲方提供的假冒产品或被虚假宣传的产品而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b、甲方对其提供给乙方但尚未售出的假冒产品或被虚假宣传的产品,应无条件退货并承担退货的一切费用。

  c、对已售出的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假冒或被虚假宣传的产品,乙方按已售产品总金额的300%向甲方收取顾客赔偿准备金,在诉讼有效期结束后或产品售后保修期结束,以两者晚者为准,进行统一结算,多退少补。

采购合同 篇4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采购以下商品。经双方友好协商,订制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品名、数量、价款

  1、品名:

  2、规格:

  3、数量:

  4、单价:

  二、乙方按甲方要求在产品上粘贴指定LOGO字样。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定金,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剩余货款甲方应在乙方货到之日,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全款。乙方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

  开户银行:

  四、乙方必须取得收货方数量、质量双签字的有效单据。

  五、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费用:由______________方承担。

  六、合同生效后,乙方收取甲方定金后开始生产,如甲方中途改动设计,乙方有权推迟交货期。

  七、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按规定时间及方式向乙方付款。

  2、甲方按合同规定接受材料,组织卸货。

  乙方责任

  1、所供材料的品种、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费用。

  3、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则乙方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的违约金。

  4、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出现合同纠纷时,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乙方所在地的仲裁部门仲裁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上述各项条款未尽事宜一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采购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招标人:

  投标人: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药品名称 产地 规格 单位 供货价格 出厂价格 零售价格 数量 金额 交货时间 人民币(大写)

  第一条 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 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 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 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 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 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①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采购合同 篇6

  需方:陕西建工第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单价:

  需方向供方订购产品:

  联塑给排水管材及管件,型号及规格按需方要求的型号规格,数量根据国家钼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质检大楼的实际使用量,单价及总金额按实计算。

  第二条 合同价格

  货物总价:暂定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

  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产品单价与本条规定的货物总价系需方根据本合同就单位产品和所有产品应向供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所订产品的制作、供应、包装、运输(含保险费)、税金等产品验收之前一切费用,还包括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产品检验、技术指导和培训等费用。

  第三条 交货地点:

  国家钼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质检大楼工地

  第四条 交货时间:

  供货数量按照甲方提供的供货单数据为准。乙方有义务保证供货期不超过3天,即供需双方签订采购合同,需方提供正式书面准确要货计划之日起,供方保证在3天内按需方要求在需方项目所在工地交货;乙方有义务确保供方在本地有适量的备货,需方少量补货的供货时间应控制在2天以内;非常用品种供应时间

  控制在4天以内。

  第五条 产品质量要求

  1、供方必须按规定提供全部完整无损、全新的产品;

  2、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PP—R给水管材及管件、U—PVC排水管材及管件技术标准要求

  第六条 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1、供方必须按需方要求运抵卸货地点,否则,需方有权拒收货物;

  2、货物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

  3、合同签订时乙方提供的样本、样品甲方进行封存,作为产品验收的依据;

  4、到货后,需方负责召集工程监理公司、工程安装承包方,会同供方到现场进验收、清点货物箱数及箱内货物情况,若货物与装箱数目不相符,箱内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合格率在95%(含95%)以下的,需方有权拒收全部或部分货物,供方须按照需方要求收回或补齐,供方实际交货时间以供方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并填写交货验收合格证明(参与验收方各持一份),此合格证明为供方交货的凭证,也是供方申请付款的必要依据。货物交接应在货到当天至8个小时内完成。

  5、货物在交货验收合格前所有权不转移,灭失、损坏的风险的供方承担;

  6、供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需方提交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相关单证和资料,否则,需方有权拒收货物。

  7、需方在货物到达时应准备好货物堆放场所,以便交接。

  第七条 施工验收方式

  1、验收时,供方、需方、监理单位、安装承包方同时到场,验收合格后各

  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2、根据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需要进行检测或抽检的,供方应负责完成检测或抽检并承担相应费用。该检测或抽检的合格证明为付款的必要依据。

  第八条 货款支付方式

  1、预付款:签订合同起7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预付款20%。

  2、到货验收款:材料到货交接验收后,供方须提供齐全的付款资料(付款资料包括:供方的付款报告、相应金额的发票、交货验收合格证明、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技术资料),需方在材料到货交接验收合格并收到齐全的付款资料之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80%的到货款。

  3、工程验收款:产品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完结算手续后,供方须提供付款资料(付款资料包括:供方的付款报告、相应金额的发票、竣工结算造价确认书),需方收到齐全的付款资料之后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95%的到货款,如到货验收后3个月,因供方以外的原因造成未能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后,需方须支付该笔到货款,但供方仍应履行验收责任。剩余5%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九条 变更处理方法

  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10天前,需方如须改变所订设备的规格型号和数量及发货时间、到货时间,供方只可对因规格型号和数量的`变化而造成的价差调整合同金额,但不得就需方的变更行为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条 产品保修、维修约定

  1、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算,产品保修期1年;

  2、保修期内供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并全部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等所有费用;

  3、供方应留下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或电话,以便通知供方进行保修;

  4、供方应保证保修的及时性,在收到需方或需方委托人(物业管理公司)的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具体时间如下:

  1)出现故障,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供方须在接到书面通知后8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的维修;

  2)其他情况下,供方须在需方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2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项目,否则,视为认可需方处理;

  3)当供方未按1)、2)条规定时间到场的情况下,需方有权委派他方处理,因此发生费用由供方负责(非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费用);

  4)供方保修工作人员应遵守需方或需方物业管理公司的规章制度,若在户内则应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做到现场文明施工,举止礼貌、工完场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供方须支付需方逾期部分货款总额每天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逾期交货超过10天的,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行确定供方。

  2、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没有一次性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的,供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并在7天内向需方交送本合同规定的合格产品,向需方支付未通过安装验收部分产品价款的5%违约金,赔偿因此给需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供方逾期10天未交送合格产品的,或者因为产品质量致使第二次没有通过安装验收的,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供方应向需方退还所有已收款项,支付合同标的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需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3、供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发货或者提前到货的,需方有权拒收货物,供方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4、供方承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给需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及业主)造成的一切损失;

  5、因为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包装、数量、质量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书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裁决;

  2、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3、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需 方:陕西建工第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供 方:代表人: 代表人: 时 间: 时 间:

  (盖章) (盖章)

采购合同 篇7

  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供应商(乙方):

  鉴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编号: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及其它

  金额单位:元 数量单位:台


设备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注:以上合同总价包括运抵甲方的运费及安装调试费等。

  第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的设备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经国家“三C”认证或国家有关部门检验的合格产品,未曾开箱使用,与合同规定的型号与配置相一致,能够与用户现有设备正常连接;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能在设备功能范围内保障甲方的系统安全,并稳定运行,所供的设备符合甲方的采购要求。软件产品是原厂产品包或原厂商提供的许可证协议。如发生所供设备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

  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按照其与甲方的事先约定将所供设备(出厂原包装)运至指定地点(杭州市内)拆箱,负责安装调试和设备的集成,按照甲方要求安装其它相关软件(软件版权由甲方负责),正常运行后交甲方验收。

  2、所供设备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三包凭证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

  第四条:验收

  1、乙方将所供设备运至交货地点拆箱、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当场验收,双方共同签署《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和《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乙方提供的产品型号统一对应、描述一致。

  2、鉴证方将会同采购办、监察、审计等部门以及聘请的`技术顾问履行监督责任。

  第五条: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提供上门现场服务。所购设备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 个月,乙方承诺免费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技术支持和5*12小时的现场技术服务。

  2、现场服务响应时间:乙方在质保期内接到甲方的电话后,杭州市区30分钟内响应,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修复故障,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承诺采取提供备品、备件或备机等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工作,待维修配件到后再换回。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须向鉴证方缴纳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合计人民币 元),

  合同履行完毕后,由乙方开具统一收款收据(须有财政或税务机关监制章),并持《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向鉴证方办理履约保证金无息原额退还手续。

  第七条:货款的支付

  经甲方验收合格交货后,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报鉴证方备案后,凭原始凭据(发票)、《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在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办理结算货款手续。

  第八条:其他约定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征得鉴证方同意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供需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由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至鉴证方审核鉴证,并向鉴证方缴纳2%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和鉴证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采购文件(编号: )、应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 托 人(签字): 或受委 托 人(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鉴证方(盖章):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 托 人(签字):

  地址: 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四楼)

  联系人: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签约时间: 200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杭州市 区 路 号

采购合同 篇8

  合同编号:CZ20xx--3 甲方:

  乙方: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

  1、

  2、

  标的名称:球墨铸铁井盖; 规格、型号、数量: (单位:mm)

  3、

  4、

  5、 生产厂家: 总金额: 273668元(支付以实际到货为准); 以上价格含普通发票及运输费。 第二条: 质量要求与技术标准:

  1.乙方按甲方提供井盖图样生产,甲方需签字盖章生效;

  2.方形井盖800*800,合同签订前,乙方提供样品,经双方共同检验确认后封样存放于甲方,作为本合同约定标的物材料进场验收的依据;

  3.圆形重型井盖按图集97s501-1(41.43)生产, 圆形轻型井盖按图集97s501-1(37.39)生产,并依次为验收的依据;

  4.雨水篦子450*750, 按图集05s518生产,并依次为验收的依据;

  5、图集由双方共同签章确认,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三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甲方通知乙方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宏润机电城院内;

  2、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负责卸车费用。

  第四条: 结算依据

  1、 结算总额为:单价×供货数量。

  第五条:货款支付

  1、 货物运至现场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所运送货物的款项。

  第六条:合同履行期间双方文书往来送达地址

  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互相提供并确认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包括送达地址的.邮政编码、详细地址以及受送达人的联系电话等内容,作为双方商定履行合同事宜的联系放式。

  甲方送达地址:邯郸市机场路中断宏润机电城院内

  邮编:056000 联系人:联系电话:

  乙方送达地址: 邯郸市勇锋钢材市场西区30-31号。

  邮编::056002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合同当事人各方必须用书面形式按照各方提供确认的送达地址用特快专递送达方式送达相关通知时;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或送达地址变更未即使告知另一方、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接到邮递员领取邮件通知不去领取或拒绝签收,导致特快专递未能被收送达人实际接收的,邮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按逾付金额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给付甲方按逾付货物价格日千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

  3、运进现场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迟延交货时间超过合同约定工期20日以上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请求乙方退换货物,并请求乙方给付违约金为本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4、已经安装完毕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同约定的,乙方除承担本条第3款的违约责任外,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第三人损失。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全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

  第九条:其他

  1.合同签定后,根据工程需要,如部分材料规格、数量调整,由甲方及时提出清单,结算货款时合同中的单价不变,总金额根据调整后实际数量计算。

  2.按本合同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在明确责任后十日内付清,否则每逾期一日,加收应付款额0.5‰的滞纳金。

  第十条:争议解决的办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1.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材料款付清后自行终止。

  甲方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定时间:20xx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9

  甲方:(采购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投标报价表”第号。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2.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采购办公室号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报价文件(报价单);

  (2)技术规格响应表;

  (3)服务承诺;

  (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 质量保证

  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第五条 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时间:则乙方应当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3.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

  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

  第六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货款支付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货物验收单、使用单位盖章的发票复印件后,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__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_____%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_____%。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_____%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_____%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_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若被查出所供货物或其部件是假冒伪劣产品的,乙方除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由采购办公室扣缴贰仟元以下的履约保证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采购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需 方:

  供 方: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标的

  供方根据需方需求提供下列产品:

  二、质量标准及保证期

  1.供方需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谈判(或招标)所确定品牌的生产厂家正宗原装产品,其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谈判(或投标文件)所述的各项技术指标,质量必须达到该项设备的出厂质量标准或国家标准;所附

  各种资料及配件(软件)等必须齐全,所有设备均需带保修卡。产品属于国外进口的,必须是指定在中国大陆销售的产品,并且必须附有中文说明书。详细配置须按附件一填报。

  2.供方必须完整地履行保证期内的免费现场维修服务承诺。

  3.在质保期内,供方必须及时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产品或部件。如果供方收到需方通知后,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供方承担,并从质量保证金中抵扣。

  4.在质保期内,如发现产品有其它潜在缺陷及供方使用了不符合标准要求或不符合投标书承诺的原材料、零部件、外购件,需方有权退货或向供方索赔。

  5.供方应与制造商签订所提供的产品享有制造商完全质量保证及要求产品保修和维修的权利的合同,并向需方提供书面文件副本。当制造商不完全履行义务时,供方有责任与义务,要求制造商履行义务,必要时,需方支持供方提起法律诉讼,否则,由供方承担制造商应承担的全部责任。

  6.质量保证期:产品的免费质保期为年(除外),并提供免费现场服务,终身维护。质保期限均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7.在质保期头三个月内,如产品有严重制造质量的问题或质量缺陷,供方应免费予以更换;在质保期内,如

  同一产品出现三次质量问题,供方需免费予以更换,以保证需方正常运行。

  8.供方在产品系统集成过程中,如果产品间技术性能相互不兼容而影响系统性能,由供方承担一切责任。给需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供方应赔偿。

  三、技术资料与文件

  供方应向需方提供以下技术文件:

  1.操作使用说明书、安装使用指南、零配件手册、服务手册、维修保养说明书;

  2.产品的合格证、保修卡等;

  3.所有产品均要求技术资料完整,有中文资料的必须提供完整中文资料,有光盘资料的必须提供完整光盘资料。自带软件的要求以光盘形式提供;

  4.设备技术配合资料应在合同签订后日内通过特快专递方式交付给买方,卖方应负担所有的包装费、运费及保险费。技术资料邮寄至:

  5. 供方应对因其包装或标记不善而引起的合同设备及技术文件的腐蚀、受潮、损坏和丢失负责。

  四、产品包装

  1.产品包装应符合现行包装标准规定执行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以保证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以符合运输规定要求为准绳。

  2.由于包装不当而引起的产品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产品锈蚀,供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3.包装完整,原件数量短少或规格品种不符,供方应给予解决。

  五、交付

  1.交付时间:供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工作日内将产品全部交付完毕并负责安装调试。交付日期:。此日期即为本合同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根据。

  2.供方应在交货日3日之前,将发货事项通知需方。需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尽快向供方确认交货地点与交货日期。

  3.交付地点:由需方指定为交付地点,所有产品配送到指定地点后,需方安排专人签收,并负责保管好设备。需方验收之前的运输、保管及相关费用及一切风险责任由供方负责。

  六、安装、调试与验收

  1.安装:产品的安装由负责,供方应对产品和系统安装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与支持,为顺利安装运行提供完全技术保证。

  2.调试:调试由负责,供方为运行调试提供技术和产品的必要条件。并应向需方有关人员讲解产品和系统结构与计划调试方法,包括系统的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技巧等有关技术原理、方法,指导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3.验收:

  (1)产品运抵需方指定地点后,由需方对到货产品的数量、型号、外观质量、随机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要求供方提供验收方案,与需方协商后确定,由双方签字确认合格后接收。如供方不能完整交付产品及合同规定的资料、文件或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交货的视为违约,由供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供方负责10日内补齐。

  (2)验收地点:

  (3)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对未达到技术要求的不合格产品,一律拒收;并可终止合同执行。

  (4)因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引起纠纷,则由具有资质的相关国家质检机构进行检测,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

  七、服务

  1.供方提供现场培训计划,对需方的使用操作人员进行切实有效的培训,确保产品能良好地运作。主要培训内容为产品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需方未使用过同类型产品,供方还需就产品的功能对需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产品使用现场或由需方安排。

  2.在质保期内供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因设备配置、设备或零部件制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供方应在小时内立即予以免费维修或更换,保证设备及时恢复正常,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在质保期内,如有质量问题但无法提供损坏配件的,供方应予以免费更换。

  3.在保修期内免费提供零件及服务,并应及时有效,设备发生故障后,如需方无法排除故障问题,由需方提出书面现场服务申请,供方应在收到需方信息后工作日内给予书面回复并确认服务工程师和提供相关所需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供方负责。保修期后应提供长期优质服务。在使用寿命期内,供方应保证对设备的零件、易损件的供应。

  4.供方应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和技术支持的服务,并进行终身维护。招标采购的设备,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售后服务机构的名称、联系方法等。

  5.保修期后的产品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八、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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