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范文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后感范文 篇1
最近读完了《红与黑》,法国作家司汤达的小说。总体是引人入胜的,看完了这一章就好奇下一章发生了什么,我们的主人公会去哪里冒险,还有有着怎样的发迹故事。然而这样的愿望也不是非常强烈,实在是书里有些句子写的太绕了。几百年前语言交谈的方式已经与现代人的语言交谈大不相同。我们讲话讲究言简意赅,追求效率。而书中法国上流社会人士讲话,讲究礼貌、体面。因此许多对话写的一段又一段,却不能马上理解他们到底在讲些什么。
还好随着阅读的开展,对这种对话的理解能力也是有所长进的。比如拉莫尔侯爵明明是想要告诫于连不要泄露秘密,却不会直接表达,而是说:我是忘了在昨天向您提出这个问题了。我不要求您发誓永远不把您将要听见的说出去;我太了解您的为人,不会这样来侮辱您。总之,读多了竟然也习惯了,能够理解玛蒂尔德和于连之间大段大段对话所表达的真正含义。
读到一半的时候我真的很好奇于连的结局会怎么发展,读完结尾我却发现这结尾并不怎么引人入胜。到结尾时于连的性格似乎已不再重要。凭借记忆力惊人的头脑、察言观色的模仿能力以及最重要的,作者安排的好运气,于连获得了如此好运的前程,他从外省一个木匠的儿子,做到了巴黎一位侯爵的秘书,只要他想,轻松就可以成为巴黎附近某地区的主教,因为他和玛蒂尔德的爱情,最后甚至被给予了上校的职位。虽然不在于连心心念念的拿破仑时代,但他发迹的速度,难道不是平辈中鲜有的吗?可是,从书的四分之三处开始,于连的野心、抱负、嫉恨、傲慢全部都消失不见了,开始醉心于和玛蒂尔德之间的爱情了。他固执地越来越爱这个巴黎最美妙的女子,而将所有的精力花费在如何获取她的心上。尽管玛蒂尔德非常美貌,但一向对美貌不感兴趣的于连,是真诚地对爱情产生了兴趣吗?
不是的,当胜任侯爵的秘书,并能应付上流社会的社交场合、流利地说出那些“客厅里的笑话”之后,于连好像再没有别的发迹之路了。因此,当他遇到玛蒂尔德的爱情时,自尊与征服之心又熊熊燃烧起来,将赢得玛蒂尔德的心视为最大的挑战,并为此付出了持久的坚持和努力。这样也说得通。但在书中玛蒂尔德的爱情几度消失时,促使于连行动起来的,只有他那越来越多的爱情。这说不通。于连是没有那么追逐名利,还是在他成熟的路上真的开始对爱情感兴趣了。
如果是在成熟的路上对爱情产生过兴趣,这也说不通,因为他清楚他对玛蒂尔德没有爱,雷纳尔夫人的房间才是让他充满爱的`回忆的地方。我只能认为,于连坏的没有那么彻底,对美貌也没有热情地那么彻底。
但其实,如果要说坏,那么于连一点也不坏。他没有做什么坏事。他只是面对上流社会时感到窘迫,利用自己的自尊、敏感、热情去应对遇到的这些事情。他剥削了穷人吗,他炫耀了自己的财富吗,他为了名和利诱惑了侯爵的千金吗?他都没有。他敏感、脆弱、自尊、热情,想象力无边。过分地自尊与认真让他可能不那么可爱,但我相信独特的人可以拥有好运。
综上,我觉得于连是一个被动的人,他极度自尊,想要发家致富,蔑视那些贵族。但他没有直接做过什么能帮助自己平步青云的事情。他只是在机会的面前依照他的性格做了应有的反应。虽然于连人生几个重大的上升转点都包含了前往某个富丽堂皇但完全陌生的环境、见到某个位高权重却陌生的人、依靠记忆力和熟知拉丁语的本领实现有趣的交谈——试想这些这些元素集中在一起是会令一个外省的没多少见识的小木匠于连感到压力重重、难以应对的。但这几次经历最终都给于连带来了人生的越迁。从木匠成为本地富商雷纳尔先生的家庭教师,从家庭教师到神学院经历了痛苦的学习生涯后成为了院长神父最优秀的毕业生,因着拉莫尔侯爵和院长神父的交情成为了侯爵家的秘书,由于跟侯爵女儿结合而被授予上校···这些都是于连生命中的“好运选择”。
可是,成为上校后被雷纳尔夫人写信举报,这是不是他人生中第一个降临的坏运选择?这算不算他第一次需要在“坏运”面前决定要如何选择?面对好运选择时,他依靠强烈的自尊、热情和敏感将对方想象成嫉恨的人,取得了越迁。面对坏运选择时,他不愿接受别人给予的帮助,实现了人生的坠落···可惜我为了追求在昨晚上读完,并没有仔细阅读于连入狱以后的故事。但如果不那么认真地说,于连的性格也是一以贯之的啊,不是吗?一个排斥过度亲密的人依靠自己的本性可以三言两语把别人打发走,也依靠着自己的本性得不到想要的亲密。每种性格都是一体两面。取得成功因为它,落得失败也是因为它。
插句嘴,从前有一个人对我说:你想太多了,如果不是想这么多,你现在会做的更好,拥有更多。我觉得的确是我想太多了,我怎么总是想的这么多呢,怎么可以做到想的不多?而现在的我认为:正是因为我想太多,才成为了现在的我,如果不是想太多,也许我连现在的我都无法做到。
书中的两位女主人公和他比起来,可就彻底地多了。一个是拥有崇高心灵的单纯的外省夫人,她疯狂爱着于连,认为能死在于连的手里是幸福的。一个是拥有所有人都没有的一切却觉得生活无聊透顶,整天幻想路易十六时代英雄事迹的年轻女人。
她们的性格一以贯之,在我看来是如此显著。玛蒂尔德追求英雄式的故事追求到极致,甘愿放弃高贵的身份和得天独厚的美貌与才情,下嫁给一个木匠的儿子。在于连试图枪杀写信举报他的人之后,觉得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英雄爱情故事又得到了极大的升华。多么神奇的脑回路,可这就是玛蒂尔德的激情之泉。她永远不改变,永远不厌倦。最后抱着于连的头颅埋葬在地下的时候,她心中应该还饱藏着自己的英雄故事吧!
雷纳尔夫人追求爱情,她对于连就是产生了爱情,无法放弃的爱情。要被丈夫发现了,没有关系,她变得果断、勇敢、雷厉风行,断然处理整件事情,免去丈夫的怀疑。有人要她相信她的情人行为将使得上帝报应在她最爱的孩子身上,她就深深遭遇悲痛,伏在被上帝报应了的小儿子床边,又无法放弃对于连的热爱,只能深深地折磨自己。知道自己和家庭教师搞在一起的风流韵事已经暴露在维里埃尔,自己将遭到所有人的非议与上帝的背弃,决心永远放弃于连,却在他凌晨与她相会并款款以待的深情中,再次犯错。待到多年后,于连回到维里埃尔,却只是为了枪杀她,虽只射中了肩膀并没有大碍,但她请求于连不要自责,因为死在他手里是最幸福的事情···啊,我们会觉得这个女人疯了,可是这个美丽、热情、单纯的女人对待爱情是这样飞蛾扑火,从不曾改变。
小说的人物塑造是有意思的,一个人的性格一以贯之,就会让读者感觉到人物是鲜活的。比如《红楼梦》中的贾瑞,前段时间重看87版红楼梦的电视剧里贾瑞的片段,借由六小龄童对这个角色的演绎,觉得贾瑞这个人物是如此生动,如此猥琐又如此悲剧。甚至可以联想到当代父母教育孩子的方式,而分析贾瑞性格的成因。写小说的人太厉害了。
《红与黑》是很长时间以来第一本读完的外国文学名著,以后还想再读更多,希望能开开做人的眼界。
读后感范文 篇2
珈伦是一个非常可爱、漂亮的小女孩。在她妈妈死后,一个老太太收留了她,一天去教堂的街上,给她买了一双发亮的红鞋。从此去教堂的时候,她一直穿着它,人们都望着她的红鞋。后来,一个老兵说了一句:“多么漂亮的舞鞋,”并在她的鞋上敲了敲,珈伦听了,就控制不了,一直跳个不停,直到老太太病死的时候,她也不去看过老太太一眼。她变得骄傲自大,最后她的双脚被刽子手砍掉了,经过她的'努力工作,得到了上帝的原谅,她的双脚又恢复了原样,从此就再也不去想红鞋。
读了这篇文章后,希望我们每个人以后对自己所做错的事情,要勇于承认并认真改过自新,并且要报答关心和帮助自己的人,这样才是个好孩子。
读后感范文 篇3
劳动的风,吹动生者的前程,也吹动身后沉默的黄土。
陈年喜的《微尘》是我近期看过让人心情最沉重、最压抑的一本书。读完后悲伤的情绪弥漫在心头,久久不能消散。
没有大哭一场的冲动,但那种隐隐的痛,却让人刺挠揪心,始终无法平静。微尘没有重量,却压得人喘不上气。
全书二十余篇散文,记录了一群平凡而又朴素的劳动者,他们是矿工、是爆破工、是农民、是小作坊老板...是一群在祖国的大地上四处讨生活的社会的底层人民。
随着阅读的推进,文中蕴藏的苦难和心碎,一点点、一点点在心中郁积,始终无法找到纾解的窗口,让人喘不上气来。
就像矽肺病人吸进的一粒粒灰尘,在心中郁结了无数的苦闷,最终只剩下如风箱般的喘息。
最让人难过的是,书中的故事都是作者十六年矿工生涯真实经历改编,而每个故事的'结局几乎都是死亡。
我们能预感到故事的结局,却又无力去阻挡。就像面对生活时的无助与无奈,即使有些事情注定会有不好的结果,但是为了生活,还是不得不选择冒险。
确实,对于弱小者来说,生活下去的无望,比死亡更让人恐惧。
作者用凝练克制的笔法记录下了一个个悲伤的故事,却对死亡的结局轻描淡写的一笔带过,就像诉说着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或许是作者在工地上遇到过太多这样的意外和死亡,早已见怪不怪了。
又或许是这样的结局大家早有意料,当这一天真正来临也就坦然面对了,毕竟选择了这一行就早已经做好了深埋地底的准备。
本书也只是一鳞半爪的记录了作者的矿工生活,以及他身边的人和事,还有更多的人,他们则静悄悄地在在世上来了又去了。
人活在世,若微尘,若飘絮、如浮萍,随风飘荡,聚散两茫茫......
而对于时间和无关者来说,任何事故都仅仅是故事。生活,不允许每个人记住太多的过往,过往比任何石头都沉重。
我们都是世间一粒微小尘埃,为了生活背井离乡,奔波于忙碌的城市、乡间田野、荒地矿上.....没有人会留意微尘的存在。我想能被人记录已是不幸当中的幸运了吧。
苦难确实是最好的艺术创作来源,不过它的代价太过沉重了。
不过有人能用文字祭奠那些逝去的生命,证明他们曾鲜活的存在于这个世界,已是最好的结局了。
因为即使是微尘也有分量,他们曾携带着人间的温情与苦痛,将挣扎化为希望,将光亮洒向人们心头。
即使是微尘也有价值,他们将倾诉化为力量,将过往劈为未来。
又一个年景即将走到尽头,生命的枝叶从身上纷落,如南山的秋景,少年成人,长者衰老,游子即将归家,我们又安全的度过一年......
读后感范文 篇4
多年前,郑微是可爱的“玉面小飞龙”,多年后,她成了独当一面的经理秘书。人们称赞她成熟了、练达了,可是毫无疑问,大多数人还是更喜欢大大咧咧、心无城府、敢爱敢恨的小飞龙的。是的.,成长总要付出代价,我们在得到一些的同时总会失去一些。长大意味着要独自面对很多东西,要承担责任,要经受磨难,因此,我们学会了心机算计,学会了在社会舞台上扮演各种角色。内心何尝不曾挣扎?谁没自问过:我还是曾经那个我吗?可是我们已经长大,无法回头。我们还能做的,就是保护好自己心底残存的纯真和善良,这样,即使我们变得成熟世故了,至少可以在自私的同时更少的伤害到别人。郑微做到了,阮阮也做到了,可惜的是她们却再次被曾经爱过的人伤害了。不是每个人都愿意保护好自己的那份纯真和善良的,因此我们不得不变得更成熟,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
读后感范文 篇5
一个寒冷的冬天,美国南加州沃尔逊小镇上来了一群逃难的人.当镇长杰克逊大叔将食物送到一位脸色苍白、骨瘦如柴的年轻人面前时,年轻人问:“吃您这么多东西,有什么活儿让我干吗?”“没有”“那我不能吃您的东西”镇长十分赞赏这位年轻人,他认为这位年轻人百分之百是个富翁,于是他说:“哦,我想起来了,有!你帮我捶捶背吧?”“可以。”然后,年轻人开始捶背,捶完了背,他才开始狼吞虎咽地吃饭。二十多年后,这位年轻人成为石油大王,拥有巨大的财富,他就是石油大王哈默!
读了这篇文章后,领悟到了一个道理:你若拥有尊严,你就拥有人生最大的财富。你若失去了尊严,你就失去了人生最大的财富。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想,这句话的意思人人都懂吧!但是,人人都做到了吗?在地铁站里,我们常常看到一些乞讨人的身影,他们中大多数的'人比较年轻,他们放弃了尊严,靠别人的同情和施舍来生活,他们应该自己去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就比如说:在大街上扫地、做服务员等等……每当我见到他们在向外国人乞讨时,我都感到很丢中国人的脸。
读后感范文 篇6
老舍去过草原可是我没有去过,听老舍这么一讲,我却一下子爱上了草原,爱上了那里善良的人们,因为那里的人热情好客,那里天美地美。
"在天底下,草原一碧千里,而并不茫茫,平地是绿的,小丘也是绿的这种境界,即使人惊叹,又叫人舒服,既愿久立四望,又想坐下吟一首奇丽的小诗……"读到这里,我就想骑一骑蒙古马,想吃一吃手抓羊肉,我想出生在蒙古草原上,真想看看那湛蓝的天空,看看那雪白雪白的云朵,看看那急驰的'骏马,看看那秀美的山河,壮丽的景色。
啊!我爱你草原,我爱美丽广阔的大草原,我爱草原热情善良的人们。有机会我一定让妈妈带我去草原看一看,观赏那里美丽的风光。
读后感范文 篇7
一提到苦瓜,就想到它那疙疙瘩瘩的外皮,难以下咽的苦味。暑假里读了《苦瓜》一文,我对苦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苦瓜》记叙的是作者家的后园种了一片苦瓜,苦瓜在日晒雨淋中茁壮成长。因为作者从小就讨厌苦瓜的苦味,好几次都想毁了它,但又怕妈妈生气,就只能盼它自生自灭。没想到顽强的小苦瓜苗竟然能结出了苦瓜。晚饭时父亲夹了几片苦瓜给作者,让他品尝劳动果实。作者只尝到了苦瓜的苦味,没有品出它内在的甜味。经过父亲的提示,作者才真正体会到苦瓜的本质,由此引发作者对苦瓜的敬佩之情。我与作者的感受多么相似啊!读着读着,我仿佛也在慢慢地咀嚼苦瓜的苦和甜。
晚饭时,我特意要妈妈炒了一盘苦瓜。我先勇敢地夹了一块苦瓜,慢慢地嚼着,强忍住苦味。再一品,嘿!真有淡淡的香味,忍不住叫道:“苦瓜还真甜!”妈妈笑着说:“苦瓜还能败火呢,多吃点吧!”我禁不住又吃起来······
是的`,人们不是常说:“苦中有乐”,“苦尽甘来”吗?前几天,我在家中做暑假作业,遇到了一道难题,左思右想,怎么也想不出来,烦恼不堪。今天我又苦思冥想,一步一步耐心推敲,终于解了出来,心中感到无比喜悦。“学海无涯苦作舟”没有付出哪有成功。牛顿,爱迪生,张海迪······哪一个不是历尽千辛万苦才获得成就的?
“苦尽甘来?”我爱苦瓜那绿色的生命,在苦瓜里寻找甜味一样品味着这句话的意思,终于明白了苦瓜那特有的品质。古往今来,有多少科学家不是这样失败了再来,最终获得真理的?有多少书不是这样慢慢品味,才懂得道理的?苦瓜就是这样,苦中寻蜜,学习也要这样,熟读思理呀!
我爱平凡的苦瓜,爱它奋勇向上的藤,爱它顽强的生命力,我更爱它“苦尽甘来”的气质。
读后感范文 篇8
寒假里,我读了《蜗牛的森林》这本书,里面是由许多简单的童话故事组成,蜗牛的森林是其中之一,故事讲的是蜗牛生活在一片草地上,对于蜗牛来说这里就是一片茂密的森林,一天兔子来到蜗牛的森林笑着对蜗牛说,你这也算森林,你应该去看看真正的森林,于是蜗牛就上路了,途中碰到大象,爬到大象的背上,看到了真正的森林,这时来了个巨人,巨人说,这里的森林和小草一样,才到我的膝盖,最后蜗牛又回到了属于自己的森林,这个故事使我知道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森林,属于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同时也要学习小蜗牛为理想不怕困难、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也要和小蜗牛一样,在自己的`森林里真真实实过好自己的每一天。
成语坚持不懈:懈:松懈。坚持到底,一点不忪懈。如:《清史稿·刘体重传》:“煦激励兵团,坚持不懈,贼穷蹙乞降,遂复濮州。”又如:这些都证明我们对于加强统一战线实行革命政策来进行抗日战争的这种方针,是坚持不懈的。——毛泽东《和英国记者贝特兰的谈话》
成语真真实实:指十分真实可靠。如:明·施耐庵《水浒传》第15回:“我弟兄三个,真真实实地并没半点儿假!”又如:清·荻岸山人《平山冷燕》第五回:“若说真真实实,落笔便成,虽斩头沥血,吾不信也!”
读后感范文 篇9
一条溪,淌了千年,
却冲不淡那一份幽柔的爱。一首曲,唱了千年,
却道不尽那一段缠绵的情。一个是豪放豁达,一个是温柔美丽,
却同是一种相思,一处哀愁,而这愁的对面,
却是一份割舍不断的手足深情。碧溪水柔韧澄清,茶峒山淳朴而坚定。依山傍水的缘啊,却是生生世世的一场宿命。虎耳草采一把,传情曲唱一夜。你,却在梦里将泪流尽。坍塌的白塔,挡不住坠落的.流星。一生的亲情啊,
也随着这一场浊雨落入碧溪远去。
不曾回来的歌声啊,是谁为你把灵魂浮起,是谁为你将命运囚禁。是这一溪翠竹依傍的水,
是这一首翠雨相怜的曲。来来回回的渡船只为找寻那曾经的一片磬香,
可终究离不了那摆渡的绳索,只得翘首远方的凶滩,守望这一溪水,守望这一首曲。爱情无悔,幽幽水令。
读后感范文 篇10
中国的历史文化源远流长,假期我很荣幸拜读了孔老夫子的神圣著作—————《孝经》,它是中国儒家经典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华夏五千多年的文明。孝是一切德行的根本,也是教化产生的根源。人的身体四肢、毛发皮肤,都是父母赋与的,不敢予以损毁伤残,这是孝的开始。人在世上遵循仁义道德,有所建树,显扬名声於后世,从而使父母显赫荣耀,这是孝的终极目标。所谓孝,最初是从侍奉父母开始,然后效力於国君,最终建功立业,功成名就。
“身有伤怡亲忧”告诫我们,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若有伤害,父母会担心,行孝第一步要保护自己、爱惜好自己。我们要像孔老先生一样,时刻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保护、爱惜自己,珍惜父母带我们来到这个世界的机会;要感激父母无私的给了我们一副容颜、一个躯体、一颗心灵。然而,好多人却不满足,不满足自己的容颜,羞涩闭门不出,想尽办法改变自己的容颜;不满足自己的身材,矮的想尽办法把自己变高,胖的想尽办法减肥;还有那么一些自残、甚至轻生的人,这样不爱惜父母给我们的身体,如何谈孝父母呢?
“夫孝,始于侍亲”孝最基本的就是供养父母,给予父母最基本的生活物质保障,至少不要让父母跟着我们受冻挨饿。但是,转眼看看现在,我们都已经二十多岁了,又有几个人可以拍着自己的胸膛说:“我已经不再需要父母的帮助了”,“我每个月还可以给父母存一些钱”又有几家父母闲居在家里,享受着子女的孝行呢?恐怕大多数父母仍在辛勤的劳作,仍在流汗、流血。甚至现在社会上还出现了一群新人类——啃老族,他们从小吃父母的,喝父母的,长大了还在吃父母的,喝父母的,他们的孝又在何方呢?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随着社会瞬息万变的发展,各种文化席卷而来,一些人对于“行孝”的概念理解也千差万别。有人认为只有和父母在一起生活就是行孝,有人认为只要每个月按时给父母生活费就是行孝,有些人则认为在千里之外打个电话就是行孝,更有甚者认为只要满足父母的一切要求就是行孝。其实,何为行孝?《论语》里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所以,在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沉淀下来的“孝”,就是以礼相待,是相互尊重,相互关照。以礼相待能够让人与人保持距离,以礼相待就不会无条件的顺从父母去作越礼之事。以礼安葬,以礼祭奠是对先人的追思,是对自身的`鞭策。如果谁遇到了这样的父母留下违背于礼遗嘱,不该遵循,应按照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简而言之:孝就是要顺从父母的意愿,但是又必须是在道德和法律约束的范围之内进行,不去做逾越之事。《诗经》有云:“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蓄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父母双亲生养了我们,抚慰我们、养育我们、庇护我们,不厌其烦地照顾我们的成长。他们的恩德就像天空一样的浩瀚无边,我们必须要报答他们的恩德。所以,趁着还有机会,趁着我们此身未老,我们应该及时行孝。做儿女的能在父母健在的时候,常回家看看,多和父母说说心里话,无论是工作上还是生活上的;多从父母的角度看问题,为父母排忧解难,让父母衣食无忧,幸福地安度晚年;当父母疾病缠身,生活上丧失自理能力的时候,我们做儿女的能精心照料他们,不嫌弃父母,照顾他们是我们做儿女的应尽的责任,不要认为是一种负担。只有在这个时候才是我们做儿女的对父母尽的最大的孝道,也是最好的行孝方式。
“父母之所爱亦爱之,父母之所敬亦敬之。”孟子也曾说过:“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他们所描述的是孝的更高的境界——孝顺父母,顺从父母的意愿。古语有云:“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如今,我们不需要像王祥一样,赤身卧寒冰,求鲤归奉母;不需要像仲由一样,百里负米为亲食;也不需要像孟宗一样,抱竹而泣,持笋归做羹。我们能做的就是:听父母的话,顺从父母的意愿,父母让做的,我们努力去做,父母不让做的,我们呆着不去做,不要惹父母生气;我们可以做的就是:父母口渴了,静静的帮父母倒上一杯温水;父母累了,轻轻的擦掉父母额头上的汗珠;父母孤单了,默默的陪伴在他们身边;父母生病了,送去一次又一次的温馨的问候。这样,父母只要看到这些眼睛里面也会满含泪水;我们只要可以做到这些就很不错了,而不是让父母洗自己的衣袜,也不是坐在电视前面和父母争遥控,更不是一声不响的出去玩,而让父母为我们担忧。
“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做一个有孝行有德行的人,不光要爱自己的父母,爱自己父母的同时还必须要爱所有的父母,不敢对他人的父母有一点厌恶,尊敬自己的父母同时,必须敬天下所有的父母,不敢对于他人的父母有一毫的怠慢。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个有孝行的人,然而,如今社会有多少人,连自己的父母都不顺从,父母不让自己做的事情,为了满足自己的内心,坚持去做,让父母伤心,这样的人连自己的父母都不顺从、都不孝敬,谈何尊重、爱所有的父母呢?
“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孝,最高的境界乃是——修身立大志,做大事,留名于青史,以彰显父母的恩德。每一个父母最大的梦想就是希望儿女成才,希望儿女能健健康康的长大,希望儿女在学校能吃好、睡好、学好。为此,他们付出了自己的一生,供我们上学、给我们买复习资料、为我们请家教,等我们长大了还为我们的婚姻、事业奔波忙碌,还为我们的子女担忧。因为不懂事,在学校经常逃课,浑浑噩噩,虚无缥缈,没有自己的志向,更没有实现志向的不懈努力,终日无所事事,不时还会违反校纪校规,让父母来学校,家长会丢尽父母的脸面,让父母为我们担心、难过。我们应该多为我们的父母想想,不要以为这些都是父母应该做的。在这个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社会里,即使自己事业有所成绩,我们也要时刻想念家中年迈的父母。
孝是稍纵即逝的眷恋,孝是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往事,孝是生命与生命接触的链条,一旦断裂,就无法连接,最可贵的是,孝是人们的责任和根基。”不要让“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成为遗憾。愿天下所有的父母安享晚年。
读后感范文 篇11
《乡愁》,短短的四小节,反复地咏叹,道不尽的是乡愁,凝聚的仍是乡愁。
余光中用《乡愁》这首诗来聊以慰藉,让我感到诗人那种“悲歌可以当泣,远望可以当归”的悲壮,那种“思念故乡,郁郁累累”的沉重心情,这正是一颗游子的心哪!
读《乡愁》,是中国人与中国人在用心说话,在用心交流。读了《乡愁》,游子的那颗火热赤诚的心便会呈现于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的`心里。那是一个游子的乡愁,那是一个渴盼祖国统一,与亲人早日团聚的游子的乡愁。他思念家乡,思念亲人,更思念祖国。
“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游子能真正理解游子的心,同是中国人,我们流着一样的血,忍受着同样的痛,有着一样的心情,也有着同样的乡愁,因为我们中国人有着一颗同样的中国心!
乡愁啊,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成语聊以慰藉:聊:姑且;慰藉:安慰自己。姑且用来自我安慰。如:鲁迅《“呐喊”自序》:“有时候乃不免呐喊几声,聊以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
读后感范文 篇12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变成了一个不敢梦想,害怕失败的人。面对心向往之的事物我退却了,渐渐的学会用“无所谓”三个字来掩饰自己内心的失落与难过。有时候,当我无法不面对污浊的空气,拥挤的空间,我发现我再也找不回当年那个呼着“小时不识日”的我了。而这种心态,在遇到孔子的时候发生了转变。我开始相信有那么一种人,境遇比我差得多,却还在用自己的心为这个日渐不堪的社会做着奉献,还在为类似“挟泰山以超北海”的梦想坚持着。我突然想起了我自己,从来没有一个人像荷蓧丈人那样用犀利的语言抨击我的梦想,因为我没有梦想,准确地说,是没有拥有灵魂的梦想。曾几何时,我也“傻傻”地去给老人让座,在地上捡了钱去交给警察叔叔,看见同学抄作业会严厉制止。而今呢,我看到老人上车会装睡觉,看到同学抄作业会走过去笑着对他说:“要不要抄我的?”看到插队的我也不会管,对着不喜欢的事我会笑,对着不公平的事我能忍。当我以一个“完美无缺”的姿态重新站起的时候,我以为我不会再受伤了。可是,我错了,我躲不了。我终归不能像孔子一样喊出:“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在一个战乱不断,百姓流离失所,公平难觅的年代,说出这样的话的'孔子,真的不能不让我敬佩。因为我做不到。孔子曰:“仁”即“爱人”。我无数次地希望这个世界充满仁,可是太难了,现在尚且做不到,更何况孔子所处的时代?于是我想起一个面色枯槁却神情依然焕发光彩的人,在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说着:“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当他面对外界“今之从政者殆尔”,怅然若失地说“鸟兽不与同群”时,谁又能够像他一样轻抚琴弦,浅吟低唱那千古之音?我轻抚着这冷漠的纸张,读着那些渐渐消逝在时空中的文字,我彻底折服了。高中作文我的痛苦真的不算什么,因为真正的君子是绝不会为残酷的现实所击败,绝不会怀疑自己所选择的路,也绝不会因为身处困境而喋喋不休地抱怨环境的恶劣。他们会自己动手,用自己的行为去改变环境。孔先生教会我的,让我终生受用。他在梦里告诉我:“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先生,我会努力做到的,因为梦想已经回来了。
成语喋喋不休:喋喋:形容说话多;体:停止。唠唠叨叨,说个没完没了。如:《汉书·张释之传》:“夫绛侯、东阳侯称为长者,此两人言事曾不能出口,岂效此啬夫喋喋利口捷给哉!”又如:廖二嫂还满腹闷气,喋喋不休。——沙汀《呼嚎》
成语弱肉强食:弱肉强食[ruò ròu qiáng shí],意指弱者之肉,成为强者的食物,本指动物中弱者被强者吞食,用来比喻强者欺凌、吞并弱者。语本唐·韩愈〈送浮屠文畅师序〉。[源]唐·韩愈〈送浮屠文畅师序〉(据《全唐文·卷五五五·韩愈》引)民之初生,固若夷狄禽兽然;圣人者立,然後知官居而粒食,亲亲而尊尊,生者养而死者藏,是故道莫大乎仁义,教莫正乎礼乐刑政。施之於天下,万物得其宜;措之於其躬,体安而气平。尧以是传之舜,舜以是传之禹,禹以是传之汤,汤以是传之文、武,文、武以是传之周公、孔子;书之於册,中国之人世守之。今浮屠者,孰为而孰传之耶?夫鸟俛而啄,仰而四顾。夫兽深居而简出,惧物之为己害也,犹且不脱焉。弱之肉,强之食。今我与文畅安居而暇食,优游以生死,与禽兽异者,宁可不知其所自耶?[典故]唐代由於佛教鼎盛,因此当时的文人及达官贵人,多与僧侣往来,互赠诗文。〈送浮屠文畅师序〉就是韩愈赠予僧文畅的文章。文中表达了他一贯拥护儒家仁义道统的立场。他认为:在天下未教化之初,人民和禽兽是没有什麽不同的。後来圣人出现,治理天下,因为施行仁义和礼乐刑政,人民才得以安逸的生活,也正因为仁道,才能世世代代相传而固守着传统的文化,就像鸟儿,一低头就是要觅食;一抬头,就会环顾四方。野兽们大多藏身在隐僻的深山,很少出来活动。这都是因为害怕其他的动物会伤害自己,因而时时提高警觉,但是这样的小心翼翼,仍然无法摆脱弱者被强者欺凌的危险,弱者之肉,就是强者的食物。现今我们得以过着安详而闲暇自得的生活,与禽兽差别很大,就是因为遵行儒家思想而来。後来“弱肉强食”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比喻强者欺凌、吞并弱者。
读后感范文 篇13
《关雎》是《诗经》诗的开篇,从西周初到春秋中叶,约500年的的时间,古人就只选送了305篇诗歌,流传给后人,平均1。98年才出一首,所以,《诗经》是所有诗文文化的源头,这个评价一点也不为过了。古人,要想成为文化人,甚至只要你有点读书的理想,就必读《诗经》。
今日,时光静好,就拿出一本《诗经》,以前从来看不下去10篇。最近想读这本书,是因为读了南怀瑾的书,也看到许多成功人士都从古文化经典中寻找到了为人处世,工作生活的智慧,就突然觉得是时候该静下心来读书了。
《诗经》第一篇就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关雎》,《诗经》那么重要,那么,《关雎》的地位就不言而喻了。那么,为什么编者会把众多的国风中的这篇放在开头呢?
首先,我们说说,风雅颂,为何把风放在开头,而不是颂。风是采集民俗歌谣的诗篇,也就是老百姓在平时劳作时,用于娱乐抒情的歌。劳动人民是智慧的源泉,是国家的主体,反正,百姓就是很重要,兴亡都取决于他们。他们的所思所想自然要放在第一位。
那百姓的思想很多,为何又把这篇追求爱情的诗歌放在第一呢?爱情是人最基本的高尚情怀之一。因为它的对外性和可变性及专一性,所以爱情常成为折磨人又让人欲罢不能的东西。亲情和友情则不会这样。大家看了国风就知道,很多关于女子出嫁男子娶亲,婚姻变化,思念征人的诗,其实皆源于爱情。有之,福也,乱之,祸也。很多错误的决定,冲动的惩罚,当然也有成功的动力,都源于爱情,所以,把男青年追求心怡女孩的诗放在开篇,符合人性人情。
有好学的小伙伴,就会问,为什么不把一篇爱得热烈的诗歌,比如《桃夭》?我想这就是《诗经》表达情感强度上的一个标杆,也是诗歌表达情感的一个限度,哀而不伤,《关雎》中男青年得不到自己的爱情,没有撕心裂肺地哭嚎,没有怨恨报复放弃,而是,即使我转转反侧很难受,但是我还是对自己的爱情充满向往,好,姑娘你暂时没答应,没关系,我要琴瑟友之,钟鼓乐之,就是我要弹着琴瑟来取悦你,我要敲着钟鼓取悦你,直到你答应嫁给我。是不是很理性很克制,这就是表达感情的最佳状态了,伤心有个度,悲观有个度。同样的,高兴有个度,愉悦也有个度。这就诗歌的美。写出来,唱出来都令人陶醉。
关雎读后感6
《关雎》是我国著名的古代文学《诗经》中的名篇,是描写我国古代男女青年爱情的杰作,我反复读过之后颇有感慨。请看这首诗的内容。“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诗的开篇一下笔就奠定了男女双方“人”的'基础,那是“君子”与“淑女”的爱情,爱的双方人格是高贵的。再往下看,他们的感情怎样?
你看那追求爱情的男主人公,“寤寐求之”、“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这不是逢场作戏,也不是三分钟热度,这份情感是深挚的,有着永恒的力量。接着他开始行动了,“琴瑟友之”、“钟鼓乐之”,他充分的考虑对方的感受,用美妙的音乐去吸引对方,用诗意般的倾诉向对方表白爱慕之情,这种表达方式是何等的高雅。这就是我国古代男女青年的爱情,人格高贵、感情深挚、表达方式高雅是他们对爱情三要素的基本要求。
他们淡化了权势和钱财庸俗,脱离了原始冲动的低级,追求的是一种高品味、高格调。全诗音律和谐,一咏三叹,也采用了《诗经》惯用的比兴手法,特别是它的细节描写生动传神,如“辗转反侧”、“琴瑟友之”、“钟鼓乐之”不仅给人以如见其人之感,那主人公用情之真切,追求之执着令人为之感叹。总之,在我看来,古今描写爱情的诗文比比皆是,但真正像《关雎》这样有格调的诗文实在少见。
读后感范文 篇14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他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药》则体现出了一个民主的愚昧和无知。其中的环境描写似乎就是当时世道的黑暗程度与动荡不安。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择《阿Q正传》。《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阿Q性格极其复杂: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其实只是旧中国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他专做短工,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负却又要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他还常为生计发愁……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愈发麻木愚昧。他的“革命行动”竟是去静修庵里胡闹。所以说,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这也是就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
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之后,鲁迅先生的《呐喊》却仍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在鲁迅的作品里,尽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言语犀利,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啊!中国,快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呐喊》读后感1000字二
在《故乡》中主要写了鲁迅回老家变卖房屋的事情。此时的鲁迅已经二十多年没回故乡了,但正如他所说,此时的故乡毫无生气,他的心情也不大好。但鲁迅就是鲁迅,写这种回忆型文章也植入了批判封建社会的人精神的伤害。《故乡》中的这种人物就是闰土。
第二日,我便要他捕鸟。他说:“这不能。须大雪下了才好。我们沙地上,下了雪,我扫出一块空地来,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时,我远远地将缚在棒上的绳子只一拉,那鸟雀就罩在竹匾下了。什么都有:稻鸡,角鸡,鹁鸪,蓝背……”
我于是又很盼望下雪。
闰土又对我说:“现在太冷,你夏天到我们这里来。我们日里到海边检贝壳去,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⑤也有。晚上我和爹管西瓜去,你也去。”
“管贼么?”
“不是。走路的人口渴了摘一个瓜吃,我们这里是不算偷的。要管的是獾猪,刺猥,猹。月亮地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
我那时并不知道这所谓猹的是怎么一件东西——便是现在也没有知道——只是无端的觉得状如小狗而很凶猛。
“他不咬人么?”
“有胡叉呢。走到了,看见猹了,你便刺。这畜生很伶俐,倒向你奔来,反从胯下窜了。他的皮毛是油一般的滑……”
少年闰土和鲁迅如亲兄弟一般,在一起什么话都讲,什么有趣的事都说。但这二十年间,封建礼教对闰土的精神进行了摧残,让他的脑子里出现了等级制度,人人不平等,便出现了二十年后的的悲剧。
这来的便是闰土。虽然我一见便知道是闰土,但又不是我这记忆上的闰土了。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
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
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
这是中年闰土的形象,非常穷困,身上只有一件极薄的棉衣。农民的日子越来越难过,社会的压迫,让这些本身就穷苦的农民变得更穷苦,日子更难过。20年的劳苦生活让那原本可爱的、充满活力的、和鲁迅称兄道弟的闰土消失了。少年闰土和中年闰土的描写形成了很大的对比,称呼从“迅哥儿”变成了“老爷”,更是让人觉得心酸,并为闰土感到悲哀。从闰土这个活生生的实例来批判封建社会对劳动人民的迫害,榨取劳动人民的血汗,封建礼教对劳动人民精神的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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