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合同

时间:2024-08-01 17:37:46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上海劳动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上海劳动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上海劳动合同

上海劳动合同1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职工(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用_________(简称乙方)为本企业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形式:

  1.无固定终止期限(即长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九条变更、解除和终止)。

  2.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________。

  (二)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为试用期。

  (三)本合伺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每个工作日连续加点不得超过三小时。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薪假期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工资标准、形式及调资办法按企业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2.乙方月工资收入,由甲方按企业工资制度,根据乙方工作业绩、出勤和纪律情况,考核发放;

  3.甲方在合同期内,有权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及经营指标变化、经济效益高低,依法修改企业工资分配制度。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国家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甲方按国家、省、市规定发给乙方停工工资或生活费。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一)乙方原为本企业固定工或临时工改(招)为合同制职工的,原符合本市规定的连续工龄,视为本企业工作年限。

  (二)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职工“五期”(经期、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劳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以及保留原固定工经确定的供养直系亲属的劳保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医疗期限的计算及停工医疗期内的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由甲方按国家及本市规定分别发放。

  (六)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并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况。

  (七)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休假、劳保医疗等待遇不变。

  (八)乙方其他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七、劳动保护

  (一)甲方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包括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______》,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与其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九、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宣告破产;

  4.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5.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经常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宜改做其他工作的;

  4.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应予辞退、除名、开除的;

  5.经优化劳动组合组合不上,按政府有关规定可以辞退的;

  6.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认为不适应在甲方工作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办理退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

  5.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考入中专以上学校脱产学习的;

  6.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四)款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期内,或医疗终结后经市、县(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但仍住院治疗的;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经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规定期限内的;

  6.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其他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的第(五)款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2.由甲方出资培训(包括上大学、中专、技工学校学习等)没达到《培训合同》要求或本劳动合同规定服务期限的;

  3.担任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尚未完成的。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可以解除。

  (九)除国家规定的违纪辞退、除名、开除等情况外,甲乙双方终止、解除、续订本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十)甲方应按规定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有关手续,为乙方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救济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赁、出售给乙方居住的房屋、宿舍,双方应签订住房合同。甲乙双方因各种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时,有关住房问题按住房合同规定办理。

  (十二)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交给乙方无偿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给甲方,如遗失应予赔偿。

  (十三)乙方如原为本企业固定职工转为全员劳动合同制职工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提出要求的,甲方可以延缓三至六个月时间办理有关手续:在此期间乙方有接收单位的,甲方应当按乙方原身份为其办理调动手续。缓办手续期间,停止享受企业的一切工资、劳保福利待遇。

  (十四)乙方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条件,甲方应按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本市有关规定管理。

  (十五)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属违纪辞退、除名、开除者外)时,甲方应按政府有关规定,按乙方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计发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月生活补助费计算标准是乙方离岗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收入的60%。因乙方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除发给生活补助费外,还应按规定发给医疗补助费(计算标准与前述生活费计算标准相同)。但乙方按第(十三)款办理调动手续的,甲方可不发给生活补助费和医疗补助费。

  十、违反合同承担的责任

  (一)一方违反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或责任大小,予以适当赔偿。

  (二)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双方签订培训合同并相应变更本合同有关条款。培训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一方无故不履行培训合同,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对方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六)款的规定而解除合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七)款的规定而解除合同,应按规定向对方做出赔偿。乙方赔偿损失的金额超过上年本人全部工资收入部分,可以减免,但属教育培训费或住房方面的损失赔偿除外。

  十一、调解和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十三、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不符,双方按新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

  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

  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做证据保全。

  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不予追认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必要时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即一年)。

上海劳动合同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区(县)_______乡镇___________村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

  (二)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______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日假、人社部、中国地震局联合召开会议表彰全国地震系统抗震救灾英雄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设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按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日。

  (三)计件工资。计件单价约定为______。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_元。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

  五、社会保险

  第五条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乙方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应当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jgj146-2004)。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规定执行。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八条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

  第九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上海劳动合同3

  1、《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六条规定:工会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方面的指导、帮助,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工会应当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交涉,依法维护劳动者在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中的合法权益。

  3、《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八条规定: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4、《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单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拟订。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文本,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5、《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的类型为:________.期限为:________.

  使用提示:当事人可从下列类型中任选一种: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________.

  法规示要:

  《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

  第二条 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使用提示:当事人双方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合同期限内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约定属于选择性约定。试用期内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须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录用条件为:________.

  使用提示:如文化知识、身体状况、劳动技能等。

  三、工作内容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诚信合理的原则,向乙方说明情况后,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使用提示:甲方应以适当的方式向乙方说明新岗位的有关情况及调动的具体理由。

  四、工作时间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____工时制,具体为:________.

  使用提示:

  现行法定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当事人应明确选择其中之一。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七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劳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4、《劳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九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________.

  使用提示:企业工资计发一般有计时或计件两种形式,当事人可从下列方式中任选一种:

  (一)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元)

  (二)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___.

  使用提示: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大多数从事此类岗位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根据《上海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一、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二、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三、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四、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第十一条 甲方每月__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使用提示:甲方要建立健全工资管理制度,使用规范的工资单及签收形式,作好各项必要的台帐记录。

  法规示要: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法规示要: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十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使用提示:本市社会保险包括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小城镇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等类型,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

  第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

  使用提示:甲方为乙方提供特殊待遇的,可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七、劳动纪律

  第十八条 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各项规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进行公示;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变更后,应及时告知乙方。

  法规示要:

  《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十九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法规示要: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甲方应当对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使用提示:当事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甲方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四)乙方退休、退职、死亡的。

  甲、乙方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使用提示:当事人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但约定的终止条件不得与法律规定、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相同。

  第二十八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甲方不得终止本合同,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且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也可以终止。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约定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经济补偿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乙方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

  (一)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约定提出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五)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补偿总额一般不超过乙方十二个月的工资收入,但双方约定超过的,从其约定。

  第三十一条上条所称的工资收入按乙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计算,乙方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本单位工作年限,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第三十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除按约定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当给予不低于乙方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十二、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第三十三条 乙方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使用提示:用人单位可以和特定的劳动者(如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和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经协商一致后,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关于服务期、保守商业秘密的相关内容,也可另行通过专项协议的形式约定更为详细的内容。

  法规示要: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作出约定。

  第三十四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______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间,甲方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法规示要: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单独签订保密协议。商业秘密进入公知状态后,保密条款、保密协议约定的内容自行失效。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就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作出约定,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第三十五条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

  法规示要: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的范围仅限于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的业务。竞业限制的期限由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最长不超过三年,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竞业限制的,不得再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

  十三、违反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_______.

  第三十九条 乙方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_.

  使用提示:上述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仅适用当事人有服务期约定或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情形。

  法规示要: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违约行为设定违约金的,仅限于下列情形:(一)违反服务期约定的;(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

  违约金数额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约定。

  十四、其他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劳动合同4

  甲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地址: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个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己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建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的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第十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国家有关法规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己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章)签订日期:年月日

上海劳动合同5

  上海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甲方):

  地 址 (甲方):

  职 工(乙方):

  使 用 说 明

  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上海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其类别(管理或专业技术类/工人类)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变更的范围及条件可在合同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约定。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注明并约定其具体内容。

  六、约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具体明确,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八、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九、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十、本文本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经济类型: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的类型为:____,合同范本《上海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____。

  二、试用期

  第二条 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录用条件为:____。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_ 。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____ 。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工时制,具体为:____ 。

  第七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具体安排为: 。

  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 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____。

  (一)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二)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计件单价为:____。

  第九条 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编辑

上海劳动合同6

  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

  但是,《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畸高的,当事人可以要求适当减少。双方当事人因违约金发生争议的,可以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至于怎样的数额才不算“畸高”,究竟如何根据劳动报酬“合理确定”,对不起,就没有下文了。浙江、江苏等地的规定也大致相同。看来只得依靠“自由心证”了。

  不过,我可以在这里介绍一个案例,是由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供的,给各位作个参照。某厂为开发新产品,至上海某大学招聘,与应届毕业生王某(非沪籍)签订了劳动合同。厂方向学校支付了20xx元教育资助费,并将王某户口落入该厂集体户。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王某必须为企业服务5年,个人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一次性支付违约金40000元,并赔偿教育资助费。此后,厂方将王某作为技术骨干重点培养,并每年拨8000元作为对王某的.激励金,其中20%随工资发放,80%作为其个人商业保险、住房基金及个人重大事项支出。两年后王某提出辞职,但不愿全额支付违约金,要求适当减少,由此引发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考虑到王某为厂方所作的贡献以及厂方的实际损失情况,裁定王某向厂方支付违约金25000元。以后法院一审和二审也支持了这个结果。

  支付了违约金,还要支付赔偿金吗?必须指出的是,违约金和赔偿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违约金是对于违反合同所承担的责任,具有惩罚的性质。赔偿金是与实际损失相一致的。

  “京派”法规如《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就是说,一方违约在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的同时,如果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因劳动者违约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按双方约定承担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实际损失,用人单位请求赔偿的,劳动者应按实际损失赔偿。”实际上规定了由用人单位在违约金和赔偿金中“两者取一”的原则。

上海劳动合同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合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或者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四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但本条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六条

  工会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方面的指导、帮助,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工会应当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交涉,依法维护劳动者在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中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负有指导和监督检查的职责。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 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

  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劳动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单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拟订。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文本,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应当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外文书写,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同时用中、外文书写的劳动合同文本,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劳动合同文本为准。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第十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对生效的期限或者条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作出约定。

  第十五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单独签订保密协议。商业秘密进入公知状态后,保密条款、保密协议约定的内容自行失效。

  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就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作出约定,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第十六条

  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的范围仅限于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的业务。竞业限制的期限由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最长不得超过三年,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竞业限制的,不得再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

  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违约行为设定违约金的,仅限于下列情形:

  (一)违反服务期约定的;

  (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

  违约金数额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约定。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

  集体合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

  无效的劳动合同,自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应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经办机构办理用工登记手续。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与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确认。

  第二十三条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的,劳动合同由合并、分立后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五条

  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不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约定,由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承担或者部分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未按照约定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中止履行:

  (一)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二)劳动者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中止情形消失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未订立,但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履行了劳动义务的,当事人的劳动合同关系成立,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下列规定确认:

  (一)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高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集体合同规定或者法定劳动标准相应内容的,按照实际已经履行的内容确认;

  (二)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低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集体合同或者法定劳动标准的,按照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确认。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不符合法定劳动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定劳动标准承担义务,并依法对劳动合同中不符合法定劳动标准部分予以修改。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九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未按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确需依法裁减人员的,应当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用人单位的裁员方案应当在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采取补救措施的基础上确定,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用人单位实施裁员方案,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工会和劳动者本人。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四)劳动者退休、退职、死亡的。

  劳动合同当事人实际已不履行劳动合同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劳动者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但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且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劳动合同也可以终止。

  第三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条 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但劳动者具有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关系应当顺延至该情形消失。

  第四十一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有效证明。

  劳动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劳动者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

  (一)用人单位依据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劳动者依据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据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据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用人单位依据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用人单位依据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补偿总额一般不超过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工资收入,但当事人约定超过的,从其约定。

  第四十三条 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和本条例规定的解除条件相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相应的解除合同的补偿标准,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第四十四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除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当给予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中的工资收入按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计算,劳动者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本条例第四十二条中的本单位工作年限,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第五章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特别规定

  第四十六条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

  劳动者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确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与每个用人单位约定的每日、每周或者每月工作时间,应当分别在法定工作时间的百分之五十以下。

  劳动者在多个用人单位的工作时数总和,不得超过法定最高工作时数。

  第四十七条 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其他形式。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提出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十八条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当事人未约定用工期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关系。

  第四十九条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劳动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及支付形式、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五十条 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小时计算。

  劳动报酬包括小时工资收入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

  第五十一条 用人单位使用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造成劳动者工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十二条

  非全日制劳动者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非全日制工作的职业稳定、福利待遇等因素。

  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订。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中的规定,不适用于非全日制的劳动合同,但第八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除外。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由于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违反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都违反劳动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本条例规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每人五百至一千元处以罚款。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不按照本条例规定办理用工登记手续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补办;逾期不办的,按每人五百元处以罚款。

  第五十八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依照劳动争议处理规定处理。

  第五十九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条 法律、行政法规对适用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一条

  本条例实施前已经履行的劳动合同,当时的地方性法规、市人民政府的规章对劳动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有明确规定的,本条例实施后,劳动合同当事人应当继续执行;当时的地方性法规、市人民政府的规章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本条例实施后,外商投资企业与劳动者新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再适用《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例》中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

  第六十二条 本条例自20年5月1日起施行。

上海劳动合同8

  中新社上海八月七日电此间劳动保障部门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专项检查半个多月来,已追缴社会保险费人民币六百二十一万余元,追缴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九十九万六千元。

  自上月下旬以来,上海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已检查用人单位一千九百九十一户,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六十五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缴社会保险费三百五十二万九千元,发放拖欠劳动者工资十万元,处罚违法单位一百一十七户,处罚金额十五万六千元。

  检查中发现,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用工登记手续。部分单位采取一些比以前更加隐蔽的方式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不规范,必备条款不全的情况也比较多,尤其在一些中小型私营企业中比较突出。

  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少新建单位在正式成立数月内不按规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不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

  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部分用人单位,主要以制衣、制鞋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居多,为赶订单等原因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申城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将本着执法从严的原则,加大执法力度,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完

上海劳动合同9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无固定期限:从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该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为。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无试用期。

  试用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部门为______________,岗位(管理技术岗位或生产操作岗位)为____________,职务(或工种)为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单位工作的,应协商一致并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总工时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计时工资: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执行,初始工资额为元/月或元/时;

  (2)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计件工资:

  (1)计件单价;

  (2)劳动定额(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其他形式(如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物价水平和政府颁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等情况,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或者以集体协商的形式,依法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和幅度。

  (二)乙方的绩效薪酬或奖金的计发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和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四)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每月日发放(当月/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按《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补休的除外。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按国家、省和本地区的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纳应由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应将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和扣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数额为元/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甲方按照国家、省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和保健工作。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七、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三)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四)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按照第(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其中按第(7)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在履行规定程序后,可以裁减人员,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8)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8)项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乙方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终止的,甲方应当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乙方有第八条第(一)项第5点情形之一,合同期满的,甲方应当续延乙方合同期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乙方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乙方赔偿金。

  (四)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手续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九、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甲方可与其约定竞业限制,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解除或者终(一)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作如下约定:(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双方作如下约定:止本合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上海劳动合同10

  甲方:

  乙方:

  根据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用工合同。

  一、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为6个月。即自年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杂工岗位工作,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甲方为乙方提供生产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如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所产生安全事故及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工作报酬

  按双方商定的工资标准定时发放,不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及费用,其中社保有派遣单位办理及缴费。

  五、工作纪律。

  1、乙方服从甲方的生产按排,完成生产任务,保证产品质量。

  2、特殊情况不能上班时需事先请假。

  3、爱护公共财产,保管好自己的.工用具,发生丢失要给予赔偿。

  4、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携带公司任何物品出岗。

  六、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

  如有违反甲方工作纪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对甲方的工作安排、工资待遇或其它种种原因如有不满,同样有权解除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

  七、注意安全生产,乙方如违反操作规程所出现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签章):

  公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劳动合同11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的类型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工时制。

  第三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 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四、社会保险

  第六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七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九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一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六、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二条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十八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但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上海劳动合同12

  订立合同双方:

  招聘方:_____(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的行政)简称甲方

  受聘方:_____(合同制职工)简称乙方;

  甲方招聘合同制职工,按有关规定,已报请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同意)。甲方已向乙方如实介绍涉及合同的有关情况;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劳动手册。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年(或___个月),从____年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没有一定期限的合同或以完成一项工作的时间为期限的合同,应注明“本合同无一定期限”或“本合同以某一工作完成为届满期限。)

  第二条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为___个月(或___年),即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试用期限的长短,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关部门无规定的,由招聘方根据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实际水平确定。)

  第三条职务(或工种)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_________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

  第四条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六天,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八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合同,工作时间由双方商定。)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月薪为____元。试用期满后,按乙方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评定,根据所评定的级别或职务确定月薪。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时间为合同期限的,亦可按工作量确定报酬。实行计件工资的,按计件付酬。)

  (二)乙方享受的岗位津贴和奖金待遇,与同工种固定职工相同。

  第六条生活福利待遇

  (一)补贴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费补贴、粮食补贴、取暖费补贴等与固定职工相同。

  (二)假日待遇:乙方享受节日假、婚假、产假、丧假与固定职工相同。工作满一年以上需要探亲的,可享受____天(不包括路途中的时间)的探亲待遇,工资照发,路费报销。

  (三)特保儿费:乙方享受特保儿费与固定职工相同。

  第七条劳动保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劳动保护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乙方患病、伤残、生育等待遇以及养老保险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条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第九条政治待遇和劳动纪律要求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职工一样的权利,如参加民主管理企业的权利,参加党、团组织和工会的权利等。

  (二)订立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乙方,在担任领导职务以后,如职务是有任期的,在劳动合同期限短于领导任期的情况下,可以将合同期限视为领导职务的任期;如果职务是没有任期的,可以视为改订没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坚持出勤,积极劳动,保证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

  第十条教育与培训

  甲方应加强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安全生产教育,根据工作和生产的需要进行业务、职业技术培训。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变更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劳动合同: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不因此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规定已经修改;

  3、由于甲方单位严重亏损或关闭,停产,转产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或由于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了工作任务,性质;

  4、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在合同没有变更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况除外:

  1、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2、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单位内工种之间,机构之间);

  3、发生不超过一个月时间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调动、调换订立没有一定期限劳动合同职工的工作;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国家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商定。双方议定条款不得违反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解除劳动合同,除因乙方违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本单位管理章程的规定被开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外,甲方应按规定发给辞退补助费和支付路费。

  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应按规定办理解除手续。甲方应按规定将解除合同的情况报告有关机关核准。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故辞退乙方,除应发给辞退补助费和路费外,应偿付给乙方违约金______元。

  (二)甲方违反劳动安全和劳保规定,以致发生事故,损害乙方利益的,应补偿乙方的损失。

  (三)乙方擅自解除合同,应赔偿甲方为其支付的职业技术培训费,并偿付给甲方违约金____元。

  (四)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按处理固定职工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单位主管机关或劳动合同的管理机关请求处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报主管机关,劳动合同管理机关(本合同如经公证,则应交公证处留存一份)……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行政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订

上海劳动合同13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医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聘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聘用合同有效期

  经双方协商,选定以下第__________种作为本合同的期限:

  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时本合同终止。

  2、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其中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见习期/试用期,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可视乙方适应工作能力酌情增减。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合同中约定之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二)合同到期,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身体状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决定是否与乙方继续签订聘用合同。乙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受聘。如需续聘,双方应重新签约。

  二、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工作。甲方如因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需持有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或者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具有完成应聘岗位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文化知识和实际能力;

  (三)乙方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规,爱护国家财产、遵守劳动纪律及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四)乙方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有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

  (五)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自觉接受甲方管理,服从工作安排,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六)甲方对乙方在思想上予以关心,业务上予以指导,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其他进修机会。

  (七)聘用合同期内,在未经甲方同意或选送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各类专业或学历学习。

  (八)双方有关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等事项按《_____________医院全员聘用合同制实施细则》执行。

  三、工作报酬、福利、职务职称及其他待遇:

  (一)工资: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本单位具体规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岗位核定和发放乙方的月工资、奖金、及其它补贴等。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甲方按期为乙方向社会保险机构缴付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社会保险金,同时缴纳公积金。

  (二)福利待遇:

  1、合同期内乙方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婚丧假、探亲假、休假等。

  2、乙方在聘用合同期间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治疗休养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职务职称及其它待遇:

  1、合同期内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本单位具体规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岗位的性质和工作要求,经过考核,对具备条件的乙方可聘任专业技术职称或行政职务。

  2、乙方享有参加民主管理、获得精神和物质奖励等权利。

  四、工作时间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__天,每周正常工作不超过40小时,并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 ):年(_____)、半年(_____)、季(_____)或月(_____)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五、工作纪律

  1、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乙方若出现违反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形,甲方可据有关法律、法规及《________________医院职工奖惩条例》,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3、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除外),并提供相关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4、乙方因故辞职,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

  六、聘用合同的终止、解除及违约责任

  (一)聘用合同的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无期限合同的约定终止条件:

  1)原固定制职工转制后,无岗位人员实行_______年的院内公开招聘,公开招聘期满仍无科室聘用的,将委托有关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托管_______,待岗满_______年后仍无法安排的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其他无岗位聘用人员实行_______个月的院内公开招聘,公开招聘期满无科室聘用的,则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3)岗位聘任期满,受聘人员应服从医院的转岗要求,无特殊情况_______次不服从医院的转岗要求,合同终止。

  4)年度考核不合格或累计_______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合同终止。

  5)已到达或超过退(离)休年龄的人员(不含符合国家和本市关于延长退(离)休年龄的`规定,并办理了延长退(离)休年龄手续的人员),合同终止。

  (二)聘用合同的解除

  1、聘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合同解除条款情况时,双方均应在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连续旷工超过_______个工作日或者_______年内累计旷工超过_______个工作日的;

  3)未经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本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受聘人员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的。

  4、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受聘人员患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_______至_______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受聘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医院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提供工作条件或福利待遇的;

  6)医院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6、在合同规定的聘期内,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按有关程序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

  7、乙方如要解除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职。乙方在聘用期间受过甲方国内外各种培训,则由甲方根据培训时间的长短及必须为甲方服务年限的长短,用逐年递减的计算办法,可向乙方索赔培训费。

  七、经济补偿

  1、 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应根据违约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确定。

  2、乙方由甲方支付培训、分房等费用的,因乙方原因要求解除合同且未满合同所签订的服务年限的,必须按照《__________________医院聘用合同制职工违约赔偿的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乙方在本院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_________年给予其_________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聘用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同意解除的;

  2)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4)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一致,由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5)聘用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的;

  6)聘用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7)聘用单位被撤消、解散,不能安置受聘人员就业或者接收安置单位重新计算本单位工作年限的。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甲乙双方可就保守商业秘密、竞业禁止或培训等订立专项协议,此类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医院所属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医院所属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

  4、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

  5、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劳动合同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劳资双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凭证。

上海劳动合同14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和平、自愿、和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工程)劳力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

  第二条劳务承包范围

  ______

  第三条工程日期

  1、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总日历天数______天。

  2、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安排计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甲方负责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质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低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3、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周转材料。

  4、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5、甲方提供水电气等基础设备。

  第五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合同中对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的要求,调配甲方要求的相应工种及工人数量,服从施工人员的安排,按规范进行施工。

  2、加强对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纪守法,办公流动人员务工的暂住证等相关手续。加强安全、防火、防盗意识。若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伤害,乙方负担全部损失和责任,与甲方无关。

  3、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实行调拨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4、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5、材料按预算分析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意节约。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用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负责现场自身承包范围内的材料验收及搬运,负责自身承包范围内的现场卫生清理及材料保护,工完场清,活完料清。

  7、乙方必须按期交工,不得无故拖延工期,不能按时完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承包方式单价:

  1、合同包含的承包内容均是清工

  2、门窗制作费用元/平方米(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3、门窗安装费用元/平方米(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第七条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门窗制作与安装工期少于一个月的验收合格后费用一次性支付。

  2、门窗制作与安装工期大于一个月的按工作量分期支付。

  第八条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检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结果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第九条保险

  乙方负责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由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第十条争议

  1、如执行本合同产生纠纷,双方接受劳动仲裁部门调解。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做成果。

  3、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4、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5、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6、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盖章):______

  乙方代表(盖章)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

上海劳动合同15

  雇佣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雇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第一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甲方单位工作_____年,根据甲方相关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条、根据工作需要乙方遵守甲方对员工相关规定,乙方如有违约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据国家相关规定,乙方享受甲方的相关劳保福利待遇。

  第四条、乙方在工作时间做好本职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工作。

  第五条、乙方应按时上下班,并遵守劳动纪律。

  三、劳动纪律第六条、甲方应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各项具体规章制度。

  第七条、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第八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因违反劳动制度和纪律造成的伤害乙方自行承担。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九条、甲方应根据国家的有关劳动保护、卫生保健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等。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十条、根据行业特点,由甲乙双方协商具体的工作日和休息日。

  在国家法定节日(五

  一、国庆、元旦、春节)期间,甲方应按规定安排乙方休假或调休。

  六、劳动报酬第十一条、乙方应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积极工作,努力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甲方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七、职业培训第十三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培训,培训费根据工作年限协商承担。

  第十四条、乙方从事普通和技术工种的,上岗前均须经过教育和培训,从事特种行业作业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生产特种行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五条、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培训,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当按照未满合同的服务年限,在离开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培训费。

  八、处罚与奖励第十六条、乙方在劳动工作过程中,提出对甲方发展有利的合理化建议,甲方可视情况给予乙方口头表扬或经济奖励。

  第十七条、乙方若在工作中一贯表现积极、屡创佳绩,甲方应给予乙方一定奖励。

  第十八条、甲方可以随时根据考核标准以口头或书面提出对乙方工作失误的处罚决定。

  第十九条、乙方在工作中若出现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公司信息机密和技术机密资料给甲方造成了利益损害,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或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利益造成的全部损失。

  九、社会保险和福利第二十条、甲方为乙方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十、合同的终止和解除第二十一条、双方订立的劳动用工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将自动解除、终止。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

  3、泄露甲方信息机密和技术机密资料,造成了甲方重大损失。

  4、因自身原因被司法机关劳动教育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

  6、患病或因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7、乙方所发放的工作用服装,未经允许不得在小区外穿着,如出现意外情况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解除合同。

  8、因员工个人疾病在工作岗位上出现的意外情况甲方无连带责任,经协商员工无法在工作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三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工作。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劳动届满,或依法终止时,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它相关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二十五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或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甲方应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十

  一、违约责任及赔偿第二十六条、甲乙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须承担劳动合同终止的过错责任。

  第二十七条、乙方如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或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辞退或开除乙方,甲方不承担任何补偿。

  乙方因个人行为给甲方或他人造成损害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如合同期未满乙方提出离职的,按甲方离职规定,须提前______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将工作交接至甲方满意后方可离开,否则应支付给甲方____个月基本工资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方面的损失。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甲方有权通过政府劳动部门,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岗位,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二、保守商业秘密及职业道德第二十九条、下列各项甲方的咨询或文书属于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不得私自保留、影印或提供他人,并执行甲方的安全保密制度,否则按相关规定支付甲方赔偿费用,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商业机密:甲方行销、策略、计划、财务报表、人事档案、薪资及聘雇记录、会计资料、库存管理、客户名单、电脑程序及资料库、员工培训资料及公司规章、手册等,以上商业秘密不论以书面、图标或电脑磁盘等形式均属之。

  第三十条、对于负责或经(管)以上业务的岗位人员,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个月内,甲方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

  十三、知识产权归属第三十一条、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任务需要和利用工作条件所创造的知识产权由甲方享有,但甲方应给予乙方奖励。

  十四、其他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无锡简易劳动合同范本2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计___个月。

  第二条本合同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

  第五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业绩等,在与乙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六条甲方依法制定员工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规定上下班。

  第七条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四、劳动报酬第八条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和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九条乙方月工资标准为____元,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标准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十一条甲方于每月__日以货币形式,按照公司规定的月工资标准足额向乙方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则提前一天或延至节日假满;以货币形式向乙方足额支付月实发奖金。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十二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三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公司规程。

  第十四条如乙方在工作过程中产生职业危害病,甲方则按职业病防治法等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第十六条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续签达成一致的;2、甲方经营的状况不佳或已经破产关闭;3、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就合同续订或者终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见,并办理相关书面手续。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第二十二条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将在乙方办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依法给对方予以赔偿。

  八、劳动争议处理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请仲裁。

  九、其他规定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十六条签订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修改、废止的,依法执行新的法律、法规。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自____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代表人(委托人):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上海劳动合同04-21

上海市劳动合同06-21

上海培训总结11-09

上海市前期上海物业服务合同12-22

上海的导游词04-26

上海市前期上海物业服务合同3篇12-23

上海房屋租赁合同04-12

上海房屋租赁合同06-24

房屋租赁合同上海11-05

上海市租赁合同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