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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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专项计划范文5篇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我们的工作又将在忙碌中充实着,在喜悦中收获着,该为自己下阶段的学习制定一个计划了。你所接触过的计划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专项计划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专项计划范文5篇

专项计划 篇1

  近年来,我市建筑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在省建设厅和市建委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如在防高坠方面,加大了施工现场钢管脚手架的推广使用,架体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在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方面,基本做到了各种证件齐全、制度健全、管理措施到位;施工用电方面,基本淘汰了木质电箱,做到了“三相五线”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等。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专项治理工作仍需加大力度。今年我市建筑业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现根据省建设厅《二○○四年度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计划》,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

  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是控制和杜绝多发性伤害事故和重特大伤亡事故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普遍和突出问题,加强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突出工作重点,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努力提高施工安全技术,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实现安全生产。

  二、明确工作重点,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

  20xx年我市建筑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除继续开展对施工围墙、土石方开挖、模板工程和脚手架搭设、塔吊拆装、防高坠的专项治理外,还将开展施工现场办公、生活临时用房和市政工程的专项治理工作。

  重点为:

  一是塔吊、龙门架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把工作重点放在已取得成果的巩固上,实行“一机一档”;

  二是模板工程的安装和拆除,模板安装必须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审批签字后,方可作业。拆模前,其混凝土试块强度必须达到设计拆模强度要求;

  三是继续加强脚手架上作业、各类登高作业、塔吊、外用电梯安装作业及洞口临边作业等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的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继续推广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的定型化、工具化,扩大钢管脚手架专业搭设的覆盖面;

  四是加大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临时用房的安全管理,工具式定型化的活动房要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措施方案;

  五是加大对市政工程的监管,要把市政工程纳入安全报监和监理的范畴,市政土方和管线敷设工程一定要有安全技术措施方可施工。

  三、实施综合治理,坚持做到“四个结合”

  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要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相结合,将专项治理的`具体工作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应岗位和责任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要与工程开工前的安全报监相结合,将专项治理的工作计划、工作内容、工作重点和责任人落实等作为安全报监审查的一项重点内容;

  三是要与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相结合,将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各单位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施工小区”的一项重要内容,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不落实的,一律不得申报创建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施工小区”;

  四是要与事故管理工作相结合,要加大事故的处理工作力度,特别是未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而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专项计划 篇2

  摘要:对煤炭企业开展专项资金计划管理的内容进行总结,分析了现阶段资金管理工作存在的不合理因素。重点探讨煤炭企业专项资金计划管理任务开展的有效方法,帮助提升煤炭企业运营稳定性,财务资金的安全性也会有很大提升。

  关键词:专项资金;资金管理;煤炭企业

  1煤炭企业专项资金提取标准及使用范围

  1.1安全费。煤炭企业专项资金管理时,要根据使用方向的不同来进行划分,安全费在专项资金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尤其是在井下作业过程中,只有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施工任务才能够高效的进行。煤炭企业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整合管理,增大安全设施建设阶段的资金投入量,并定期开展安全系数评估,这些项目的进行都会产生大量的成本费用,由此可见安全费管理是十分重要的。煤炭企业发展期间所遇到的问题主要是资金不充分,安全费用管理计划实施后,煤炭企业的运营管理才会更高效稳定。1.2维简费。煤炭生产过程中会使用到机械设备,对设备日常维护管理也会产生大量的费用支出,检修与养护费用是由财务系统定向管理的,这样才能够在设备运行使用期间定期的开展项目管理,提升设备使用稳定性。老旧的设备在更换时也能够得到充足的资金保障,煤炭企业在生产期间有了先进的设备,养护管理才能更加高效,并且煤炭产生质量也不会受到设备磨损的影响。维简费管理是定向进行的,要根据设备运行使用情况来进行局部的调整,尤其是在最后的项目建设期间,得不到充足的资金保障会造成项目终止进行。1.3折旧费。固定资产核算时是按照当时的价格来进行的,但使用一段时间后,设备以及其他的基础设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磨损,如果财务统计管理期间仍然按照最初的价格进行计算,会出现严重的误差现象。折旧费用引入其中后,所得到的结果才更稳定,并且随着设备更新替换,在财务系统中也能及时更新数据,避免出现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现象。折旧费提出并投入到使用中后,煤炭企业运营管理进行更高效,能够在短时间内完成现场财务资金分配任务,这样的环境下所开展的管理计划制定也能够快速落实。

  2煤炭企业专项资金计划管理现状

  2.1计划编报随意性大,计划准确率较低。资金管理尚未形成完善的体系,其中存在一些财务风险隐患不能及时处理。财务管理报表更新时间也与实际情况存在间隔,这样的体系下很难确保工作任务高效合理进行。在预提额度控制下,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计划,报送具有管理职能的集团公司审批。在编报专项资金计划时,有的甚至在计划安排中出现购买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品的情况。究其原因,主要是对资金下一年度的生产接替安排把握不准,对自己的库存设备情况不太清楚,同时也存在对设备更新换代政策不太了解的情况。2.2计划控制不严,资金超支严重。在计划执行中,由于技术方案的变更、措施费用的增加等,超计划现象频繁出现,尤其是外包井巷工程项目和地面土建工程项目。超计划项目较多主要是由于计划项目方案论证不充分、措施费用控制不力等因素造成的。2.3安全生产情况变化较快,计划调整较多。由于煤炭采掘作业大部分都是在地下空间,地质条件变化较大,地质预测不准,造成安全生产变化较快,计划调整较多。

  3加强专项资金计划管理的措施

  3.1熟悉矿井采掘作业安排及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安排年度专项资金计划前,要熟悉掌握矿井的中长期及年度采掘作业安排情况、矿井安全生产现状,要采用先进的地质探测技术,准确预测水文地质情况,最终准确制订专项资金计划。要加大修旧利废、设备调剂的力度,充分发挥在用设备及库存设备作用,减少新设备投入,以最少的资金投入保障安全生产。

  3.2进一步完善计划报批前的论证工作。煤炭企业在安排下年度专项资金计划时,要在工程设计、系统改造、推广应用新设备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工程项目、系统改造等要有完善的设计和论证报告。安排设备计划时,要对在用设备工况进行调查,首先考虑设备大修和调剂。现有设备确实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时,再编报设备采购计划。计划采购的设备要符合国家、行业、企业的规程规定、制度、标准要求,不准使用明令淘汰和采购即将淘汰的`设备。

  3.3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减少资金投入。对于专项资金计划中的工程项目,特别是外包工程项目,要比照基本建设投资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做法,进行造价控制。1)从设计源头开始控制工程造价,对设计方案要充分论证,推广限额设计,采用经济手段,明确设计单位的权利义务,鼓励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降低工程造价。2)使用国有资金进行建设的项目要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的管理规定,采用招标方式,确定承包商。3)建立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保障计划项目的工程质量。4)充分发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作用,建立有效的监督、管控体系,严格合同管理、签证管理,对隐蔽工程、措施工程的确认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操作执行,减少不规范操作的空间。

  3.4严格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凡专项资金计划内项目,必须严格履行验收程序,并对项目进行技术经济评价。验收内容包括项目实物工程的核实,项目是否达到设计、安全规程、技术标准以及合同要求,并对项目费用审核等。专项资金计划内工程项目竣工后,先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全面、细致的初验和系统试运行工作。然后,提前1~2d向负有管理责任的集团公司提出申请,由业务保安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投资金额较大、时间跨度较长的单项工程,为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和进行资金拨付,要组织阶段验收或分月验收。

  3.5建立资金拨付制度,加强资金管理。为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根据工程进展和设备物资订货情况,对专项资金实行按计划拨付货币资金的办法,对各专项资金开具资金拨付单。将拨付资金控制在项目投资完成额之内,防止超支,以有效控制专项资金的使用,保障资金安全。

  3.6加大费用性支出,减少企业税费。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令的通知》(财会[20xx]8号)第三条: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形成固定资产的,只能按照累计折旧冲减专项储备。因此,在安排安全费用使用计划时,尽量安排费用性项目,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这对安全基础薄弱、资金紧张的兼并重组煤矿来说,是更应该关注的事情。专项资金对于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可持续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煤炭企业专项资金如果管理不好,将造成资金浪费和生产成本的增加,这也将影响到企业安全生产和正常采掘接替安排。煤炭企业要利用好这一政策,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安全、效益的双提高。

  参考文献

  [1]徐斌.强化企业专项资金计划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J].人力资源管理,20xx(9):42.

  [2]罗永红.关于加强骨干高职院校专项资金的管理[J].财经界(学术版),20xx(12):109.

专项计划 篇3

  各村(社区):

  为了进一步摸清我街道流动人口底数,掌握流动人口、留守人员动态信息,提高流动人口数据库质量,促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更好地落实,决定在我街道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专项活动,并对留守人员进行动态管理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摸清流动人口底数,掌握流动人口和留守人员动态信息,完善流动人口数据库,提升区域间网络化协作水平,促进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落实,提高我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二、时间安排

  20xx年3月5日到20xx年5月31日。

  三、主要工作

  1.开展实有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摸清底数,掌握流动人口基本信息、流向分布,进一步采集留守儿童、老人、妇女的基本信息和相关信息。

  2.更新、完善村(社区)流动人口卡册信息和留守人员(儿童、妇女、老人)登记册,做好档案资料的规范管理。

  3.更新、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提高流动人口信息录入率、准确率。重点完善已婚育龄妇女配偶、子女等信息及流动期间已婚妇女妊娠、子女出生等动态信息,保持数据库信息的完整性和鲜活度。

  4、积极落实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均等化服务项目,开展留守人员关怀关爱活动,确保流动人口享受更多社会公共服务,努力提高全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四、实施步骤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专项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开展实有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和留守人员信息采集(20xx年3月5日—4月5日)。以各村(社区)为单位,以出租屋、集贸市场、企业单位、沿街门店、饭馆、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自建房等流动人口集中居住、从业地为重点,逐门逐户摸清流动人口数量、分布、流向。认真采集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学历、户口性质、流动原因、户籍地、现居住地、流入(出)时间、返回时间等十三项基本信息。同步对流出人口家中的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的基本信息以及上学、就医、务工等相关信息进行采集,掌握清留守人员的生活状况。以各村(社区)为单位,要充分利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医院分娩登记、免疫接种登记、外地信息网络协查、走访了解等多种方式,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信息进行全面采集登记,并将采集的信息与公安、人设、教育、工商等相关部门登记的流动人口信息及时进行比对,查漏补缺,确保流动人口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

  2、完善卡册个案信息(20xx年4月6日—4月30日)。将清查到的实有流动人口个案信息与卡册信息逐人逐项比对,清查出卡册漏登、漏项、错项和地址未详到村 (社区)一级的人员,及时进行建档、纠错补录;清查出“已返回”或“已离开”人员,及时在卡册上结束流动。同时,结合清查,重新完善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管理登记册,坚持进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卡册基础信息资料,提高卡册信息准确率。

  3、录入流动人口、留守人员个案信息(20xx年5月1日-20日)。街道计生办将对系统中未建档、未登记个案,及时进行建档、登记录入;对清查出的漏项、错项和地址未祥到村(社区)一级人员,及时进行纠错补录;对流入(出)人口已离开(返回)本辖区的人员,在信息系统中及时填写日期,结束流动。要完善提升新增的留守人员的逻辑关系,做到逻辑关系准确,信息录入完整。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是夯实基础工作的重要环节,各村(社区)一定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清查工作不走过场。

  2.认真核查,提升质量。清查人员要深入流动人口聚集地,逐户逐人逐项清查流动人口信息,做到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不出错,确保信息全面、真实、准确。

  3、注意逻辑,规范档案。要理清流出人员与留守人员的关系、流入人口与进城务工人口的区别,分类建立好流动人口“两卡两册”和留守人员管理登记册。4个社区要结合清理清查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快网格化管理工作进度,力争把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专项计划 篇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二零零八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工程管理单位,河道采砂企业(个体户),水利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水行政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影响水利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机制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镇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水利事业的同步协调发展。

  二、专项整治排查范围

  全镇在建水利工程,各类病险水库,各类堤防和水域范围内所有河道采砂经营企业(个体户)。

  三、专项整治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和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情况。

  4、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和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7、检查施工作业现场,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8、各村(居)防汛安全责任制、渡汛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

  9、对病险部位巡视检查情况;堤身、堤基的质量安全及堤防维修养护情况;堤身及禁脚范围内生物危害情况;堤岸的稳定和崩岸情况。

  四、专项整治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从二零零八年4月15日至12月30日,分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至4月30日):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采用多种形式宣传,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调查摸底阶段(5月1日至8月1日):根据统一部署,对照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和要求,组织人员深入到各村(居)的水利工程、河道采砂进行调查摸底。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根据检查和督查发现的问题,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实施重点整治,切实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检查总结阶段(10月1日至30日):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镇安委会,并迎接各级督查。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镇政府成立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刘伦建副镇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专项整治工作涉及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在明确责任部门的同时,也要协调相关单位做好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要着重抓好重点地区、重点工程、重点环节的安全生产,通过宣传教育、现场检查、总结交流等方式,全面推进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治理资金、责任人、措施、时限和监控措施。

  (三)完善制度,务求实效。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加强沟通,做好宣传。实施水利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涉及面广、关联性强、任务艰巨,在活动期间,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开展宣传,搞好舆论的监督。

专项计划 篇5

  为加强涉企收费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部门和单位收费行为,增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透明度,保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及省有关涉企收费政策规定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健全收费监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收费监管的通知》(镇价费[20xx]62号镇财资[20xx]3号)文件精神,现就20xx年度涉企收费专项督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督查的对象、时间及方法

  1、督查对象。凡20xx年度在范围内存在涉企收费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非企业组织,均需接受物价分局督查。

  2、督查时间及方法。督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为20xx年3月1日至3月31日。各收费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对本单位20xx年收费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在3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表报物价分局。

  (2)上门督查阶段为20xx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二、督查重点

  1、国家、省、市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调整或降低收费标准政策的落实情况。

  2、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型城市建设有关收费减免政策、新兴产业收费准入制度执行情况。

  3、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收费单位是否按照《关于公布部门和驻区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通知》和《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目录清单的通知》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等实施收费,各类培训收费是否按规定审批或者备案。

  4、收费公示情况。是否按照市政府提出收费清单“三公开”(物价网站、部门网站、收费窗口公开)的要求进行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优惠政策,收费单位及价格监督检查机构投诉电话等是否齐全,并及时进行更新。

  5、以往督查发现的收费问题、违规行为的自纠、整改情况。

  6、收费情况年度报告制度。日常收费情况变更报告、收费单位收支状况年度报告是否及时。

  三、督查工作提供以下资料

  收费单位应当提供以下真实、有效的资料:

  (一)20xx年度收费政策执行情况报告1份并盖章。

  (二)20xx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相关账册及审计结论等。

  (三)20xx年度收费的票据。

  四、督查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将依法采取措施提出整改意见,涉嫌价格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将上报管委会及市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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