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保证协议书
现如今,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协议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品质保证协议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品质保证协议书1
本协议为《供应商协议》的附件之一,适用于正常采购到货产品及索赔到货产品的质量要求,与主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应严格遵守。
买、卖双方基于真诚合作,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合作,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为了保障质量保证,消费信赖,顾客满意质优品牌的长远利益,对该协议的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一、产品质量要求
1、产品外观
不能存在正常销售中影响消费者购买的严重瑕疵和主要缺点。
严重瑕疵---又称危险缺点,此缺点将能使消费者有受伤或不安全。
主要缺点---没有严重瑕疵,但产品不能达到所期望目的,或显著的降低其实用性质而引起消费者不满意导致被退货。
包括但不限于:
(1) 尖利边点--可触及金属边缘,包括边和槽,不应含有危险的毛边或斜薄边(或将其做成折边,卷边或形成曲边,或用永久保护件或涂层予以保护);外露螺栓或螺纹可触及的末端不可有外部的锐利边缘或毛刺。
①如因功能性必不可少而存在功能性锐利边缘和锐利尖端时,则应设警示说明,且不应存在于其他非功能性锐利边缘和锐利尖端。
②特殊制品如纺织品、食品和化妆品类有限制的金属危险尖利体存在。
(2)表面污脏、划伤或擦花、凹坑、皱折、变色或掉色严重、氧化生锈、涂层脱落或失去光泽等、配件松动或脱落、破裂或额外孔洞气泡、变形翘曲、发霉(含潮湿)或胀包、臭味、携带毛发昆虫遗留物或其他不明杂质沉淀物;液体容器遗漏流出;电源导线外漏、硬化等。
(3)规格尺寸須与协议要求或者双方谈判时确认的封存样品一致,并在公差允许范围内。
(4)材质須与协议要求或者双方谈判时确认的封存样品一致,并以交货前提交相应的材料证明为准。
(5)以上部分缺陷的标准参考国家或行业质检机构(包括公认的国际检验公证机构)检验规范为准。
(6)未述明之缺陷以将来公司销售时发现的问题为准(缺陷等级划分标准参考国家或行业质检机构检验规范)。
2、功能及安全
不能存在正常销售(或推广试用)中影响消费者购买的严重不良和主要缺点,或者消费者购买后在一定的承诺使用时期内发生的严重功能不良和主要缺点。
严重不良---又称危险缺点,此缺点将能引起使用者有受伤或不安全,或者不能执行或达成产品应有主要功能的缺点。
主要缺点---没有严重不良,产品不能达到所期望目的,或显著的降低其实用性质而引起消费者不满意导致被退货。
包括但不限于:
(1)餐厨具类的易腐蚀、漏水、组件松脱、硬度不够、不耐寒热、使用寿命太短、毒性重金属铅、镉、铬、镍等含量超标;不耐腐蚀;文具用品书写类的书写性能差、不耐冲击、不耐水耐晒、不耐寒热等及毒性元素含量超标;食品、化妆品类经测定细菌、毒性元素(铅、镉、砷、汞等)和添加剂含量超标、保质期已过、易过敏等不良反应;电子类的不能正常运行、漏电及不防水、不耐热耐燃等;家纺类的易掉褪色、不耐酸耐汗及摩擦、毒性元素(细菌、甲醛、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超标等;
(2)以上部分缺陷的标准参考国家或行业质检机构(包括公认的国际检验公证机构)检验规范为准;
(3)未述明之缺陷以将来公司销售时发现的问题为准(缺陷等级划分标准参考国家或行业质检机构检验规范)。
3、包装及标签、使用安全说明
(1)提供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必须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包括但不限于:GB5296 消费品使用说明标签管理规定的相关标准要求。
若由于产品的特殊性而不能依照国家质检局要求标准来执行标签中执行标准XXXX的,可以参考以下中国质量法规条例部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 第六条中的要求: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例如:塑料杯、铁锅、刷子、打孔机等。)
企业的产品标准必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有关表示该主管部门必须是当地的,并且它的级别要达到市级以上。
● 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包装必须安全、牢固,以便货物能够在到达公司指定地点(如卖场货仓验收区或者双方约定的提货处),验收时完好无损,保证商品的正常市场流通。否则若发现有关影响卖场销售的不良缺陷,公司会拒绝接受货物并将行使向供应商索赔(赔偿或按时补救)一切可能引起的销售等损失的权利。
不良缺陷包括但不限于:
①内盒或外箱各边缘结合处,有明显破损,裂缝;
②产品包装已经损坏以致影响正常陈列与销售,如条码不能扫瞄、挂孔尺寸歪斜、包装或产品外观损毁变形、潮湿发霉、液体泄漏或包装物破裂、标签脱落/错误、说明书遗漏等;
③产品脱离零售包装及个别包装;
④组合包装产品的包装已经破坏影响展示销售;
⑤包装内数量缺失或者存在货不对板的现象;
⑥如上述外观部分及功能安全部分所述的严重和主要不良缺陷描述。
(3)可拆分使用的组合包装的产品,应对整体包装进行相应封闭包装处理。
(4)标签或者说明书上面印制的相关内容必须正确真实,便于在正常销售流通中不会因此引起质检等相关国家检查部门的打假质疑或者消费者的投诉争议等。
4、有效期(保质期)要求
对于经营的产品中有保质期或者有效期部分的,供应商须遵守并执行,国内产品到达公司仓库时剩余保质期应大于全部保质期的2/3,进口产品应大于1/2。
二、验收和文件审核
前提:所有货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司卖场进行销售。公司对供应商货品不合格的统计范围包括,公司入库检验、生产阶段、消费者使用中发现的不合格品。
此检验步骤,并不会给公司的权利带来限制,也不会减轻或消除供应商根据合同条款及相关协议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本着相互信任,品质优良的合作原则,公司不会指定一些专门的'检验标准来要求供应商,只是要求所有合作的供应商必须具备或达到一定的品质保证水平,即具有健全的品质保证系统,专门的产品检验、测试或认证队伍,能够提供与产品相关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包括符合或接近国标、行业标准所要求的检测报告、认证证明等品质文件)。同时,供应商须接受公司质量部门在收货时对发现的品质问题提出一些合理质疑及索取相关资质品质文件的要求,还有生产阶段对工厂进行的不定期现场审核和产品检查。
1、货物检验
公司没有指定特别的检验标准,只是根据产品的不同特点而参照国际通用MIL-STD-105E 抽样标准(或者GB2828的抽样检验标准)执行收货检验。供应商授权专人处理不良品事宜,以方便联络,提高处理效率。
(1)MIL-STD-105E 抽样标准内容:一般正常检验(外观/包装)水准: Level II ; 特别检验(功能/组装)水准: S-2;AQL水准CRI:0;MAJ:1.0~2.5;MIN:2.5~4.0。
(2)公司在收到供应商货物后在三个工作日执行抽箱检验和货物数量清点作业,若发现货物损坏等品质不良或货物数量短缺等情况的,会拒收(或暂时保管)整批货物并在24个小时内通知供应商共同协商、处理。
2、文件审核
为确保向公司持续提供批量优质产品的能力,并且保证进入公司卖场的所有商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商品准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确认样品或其他形式确认时向公司提交该产品的相关品质方面有效资质文件做质量评估。这些文件应明确该产品作业流程、品质控制方法或出厂品质标准、所用的检验和试验设备、质量报告记录等,公司会保证文件保管的隐私及安全性;
(1)供应商在样品确认阶段,需提交给公司相关有效的产品品质文件或参考性证明资料做质量评估,如产品作业流程、品质控制方法或出厂品质标准、所用的检验和试验设备、质量报告记录,以及相关的行业资格证书。如CCC,QS,CEC,CB等。
(2)供应商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资质文件和产品品质文件资料真实、合法。并在采购合同确认后能够及时提供与采购合同相同的资质文件和产品品质文件资料,并有责任在后续补货过程中及时更新已经过期、变更的资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相关加盖供应商有效公章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授权书、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相关许可证(按许可证管理的)复印件;相关认证证书(强制性如CCC、CB、QS、CIQ等)或其他有特别管理要求的文件复印件;相关符合国标或行业标准的产品安全性检验、测试报告、材料证明等复印件,特殊产品如化妆品、保健品类需提供当地质监部门(卫生防疫、质量检测)的报告;进口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如CIQ报告、进口报关单等)和中文标识、说明书。
(3)若供应商提交的相关品质文件不全或者无法提供,公司则有权对产品进行不合格判定处置。
(4)公司会在产品销售期内妥善保管审核过的品质文件、证书和报告,但对于文件的合法、真实性无法进行正确判断,除非在卖场发生品质不良投诉或国家质检部门查核发现的异常时,会对此进行法律途径的重新认定,供应商须承担对此产生的风险责任。
三、质量问题及解决和违约责任
1、质量问题及解决
供应商应对所交付的产品质量和相关品质文件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1)供应商的产品在商场销售期内,若公司或国家相关质检机构检查发现因供方责任而引起的品质不良、数量不足或其他隐蔽性问题时,公司应立即将异常情况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授权专人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回复。若供应商没有及时答复及处理,视为供应商同意公司的处理方式,造成的成本及工时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从供货款中扣除。
(2)因供应商责任造成产品需退货的,在接到公司退货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人将货物取回(或者用其他方式退回),进行退换货、补货作业,并承担退换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若供应商因产品量小货物距离远等原因而要求公司代为办理托运或快递时,所产生的费用及风险一律由供应商承担。
(3)对于有重大质量隐患和重大不良反应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按照法规的要求,及时召回,并给予妥善处理。
(4)供应商需对产生的不良质量问题的形成原因、纠正预防措施、措施实施时间等内容,以书面形式进行回复。对于退货批次,供应商还需向公司提供退货批次的处理方式和相关质量记录。
2、违约责任
(1)公司在对供应商交货的产品进行验收时发现不良问题,可向供应商提出交涉补救措施要求,供应商需在24小时内给出处理方案;若产生无法补救满足商品正常时间上架而产生公司一定费用损失的,公司会向供应商提出索赔要求,索赔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检验费用、人工费用、管理费用,索赔金额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2)供应商交货的产品因质量缺陷需返工或报废的,由供应商负责返工或更换;如需公司返工(如包装错误等可以返工的),则供应商愿意按实际发生的不良品数付给公司返工工时费,返工工时费的数额按当地平均工资水平计算。
(3)供应商交货的产品检验不合格,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回复解决处理方案,否则公司有权做出处置。
(4)若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所供产品出现批量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全力配合公司进行应急处理。若处理动作迟缓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则按2倍货款金额退赔给公司,公司亦有权中止采购协议。
(5)若供应商产品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发生,经公司调查,认定供应商没有采取措施来预防问题的发生或有意将不良品混入供应货物中,供应商应按该批货款2倍赔偿公司。该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公司损失的,应按公司实际损失金额赔偿。
(6)因供应商交货的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公司的消费者对产品索赔的,供应商应承担由此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交货价、运输费、给消费者的赔偿金、公司的名誉损失)。
(7)供应商的产品在商场销售期内,若国家相关质检机构检查发现因供方责任而引起的品质不良、数量不足或其他隐蔽性问题时,供应商负责人必须在24个小时内予以回复。在查明属供应商责任时,供应商需补换不良品或补送不足数量,或赔偿公司损失费用。同时,由此而造成的行政处罚后果损失则由供应商承担;因质量问题造成公司商场在新闻媒体曝光或有关行政部门通报处罚的,公司可要求供应商承担一切相应的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罚款,名誉损失费)。
(8)公司根据供应商产品的质量状况,依照产品特性、技术标准、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不定期地对进货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查。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具有国家法定检测资格的机构)检测。抽样地点在公司仓库或卖场上架现场,抽查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如抽查结果不合格,则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9)公司发现供应商将退回供应商的不合格品(或其他同类不合格品)混入合格品中再次供货的,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并向公司支付该批次货物价值的2倍的违约金,公司有权中止采购协议。
四、售后质量保证
依照国家三包法产品若在销售期间或者售后一定时间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会委托公司对顾客做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售后质量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1、免费更换:在发现/收到质量问题产品后,若经鉴定属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的,公司负责免费更换。
2、免费保修:若质量问题的产生是由顾客方面原因导致产品不可用(安装问题)或运输原因造成的,供应商自行安排人员进行产品维修并承担配件更换连带费用。
3、退换货:若质量问题的产生是由产品本身的设计或者制造原因造成的,或者产品保质期内性状发生一些变化的,供应商无偿在指定周期内安排退换货处理。
本协议自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协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品质保证协议书2
甲方: (订货方)
乙方: (供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目的。为保障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产品绿瘦(纤丽宝牌)玉人胶囊的质量满足甲方要求,
防止因产品质量问题对甲、乙双方造 成损失,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承诺书:
第一条:
乙方应为具有合法资质的保健品生产企业, 并向甲方提供 《保健品生产许可证》 、 《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条:产品质量要求
1.乙方在原料采集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每批次原料应出具质量检 验合格手续。 2.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要求操作。乙方 在向甲方分批供货时应出具质量合格检验报告。 3.甲方在产品销售过程中,若有关政府部门抽检产品质量出现不合格情况,由此造成 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产品包装质量要求
1.胶囊包装应符合国家保健食品包装质量要求。
2.外包装盒材质必须严格按照既定供货质量标准,不得以次充好。
3.印刷要求:乙方必须保证印刷字体、图案清晰,不得私自更改甲方产品外包装,如需更改需经甲方同意并有书面材料。
4.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外包装美观,收缩膜表面及边缘光滑无褶皱,封口处整齐、无裂 缝和突起,如出现以上问题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返工,由此导致甲方合格产品库存 不足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产品验收
1.乙方交付前,应按国家保健品质量要求规定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检验,并开具合格证 明;甲方在收到产品后对产品进行验收和确认。甲方享有向乙方提出其他质量异议的权利,乙方应承担退换及赔偿责任。
2.甲方对产品外包装及印刷质量有任何异议,有权向乙方提出退换货要求,由此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售后服务
在产品保质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小时内做出响应,并予以文件名称:产品加工合同 文件编号:bjXX0723 解决。甲方在销售过程中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损害时, 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每批次产品保质期为自生产日期起 24个月内)
第六条:协议变更
本协议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私自变更、修 改协议,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私自变更、修改协议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 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协议的理由。经双方友好协商后,本协议可以不履行或 延期、部分履行,并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协议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 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有效期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品质保证协议书3
供货单位:
(简称甲方)
进货单位:
(简称乙方)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应为具有《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法定企业,并应提供加盖经章的“一证一照”复印件给乙方。
2、甲方所供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法律、法规的规定。
3、甲方应提供所销药品每个批号的.检验报告书。
4、甲方所供药品整件包装应具有合格证。
5、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甲方质管机构原印章。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提供加盖经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证明本身的法定资格。
2、到货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规定期限付款。
(三)协议说明
1、甲方提供的商品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有权拒收,并暂时代管,甲方应积极处理善后工作。在药品有效期内:甲方对其所销药品质量负责,如果质量不合格,甲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但由于因乙方储藏不当而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损失。
2、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违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本协议适用于电话购货、合同购货。
4、本协议有效期3年。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日
品质保证协议书4
质量保证协议
协议类别:委外加工质量保证协议
委托方(甲方):深圳市帝硕微电股份有限公司
加工方(乙方):
A、为保证产品质量及双方业务的健康发展,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经深圳市帝硕微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及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友好协商后,制定本协议。
B、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相关协议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因违背协议而导致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必须负全部责任,并按协议内容赔偿对方所有经济损失。但不包括由于不可抗拒的之自然力造成的经济损失。
C、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重新签订协议之前有效;
D、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若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E、本协议所指的加工产品为:MID、一体机等相关电子产品
F、本质量协议之解释权归属深圳市帝硕微电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1、品质保证体制:
1.1乙方应严格贯彻ISO9001:20xx质量体系,以保证充分满足甲方所需求的产品品质;
1.2乙方需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在工厂内积极推广全员参与质量管理、引领全体员工持续改善来不断提升产品质量;
1.3乙方需定期展开质量培训与考核、建立质量目标、制定品质改善计划与实施、积极组织各项品质革新活动以不断提升产品质量;
1.4乙方的生产设备、测试设备需满足甲方关于MID、一体机等产品生产制造要求并定期保养及校正,以达到最佳状态;
1.5乙方需不断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提升员工满意度等条件来满足甲方的产品生产制造要求;
1.6甲方有责任提供品质及技术成熟的机型委托乙方生产,对于设计不成熟导致量产困难的,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实施改进;
1.7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品质的实现过程进行培训、指导与监督,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乙双方有责任为产品质量的提升不断努力;
1.8乙方应不断完善生产工艺、建立内部体系审核机制,确保来料、制程、出货得到严格有效的控制,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来提升产品质量。
1.9乙方务必需定期组织品质周例会、品质月度例会,总结来料、制程、出货的品质
问题,查出问题根源并采取可行的措施进行纠正与预防;甲、乙双方必须最少每】月定期组织一次品质检讨与革新会议,对于甲乙双方反馈且达成共识的问题,责任方必须严格执行!
2、技术质量保证:
2.1原材料的质量保证:
2.1.1甲方有责任提供给乙方BOM、ECN、样品承认书等技术资料,乙方检验时参照执行。对于某些特定或有特殊要求的零件,甲方应提供检验方法。
2.1.2乙方的来料检验必须参照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如GB2828.1-20xx正常一次抽样Ⅱ(AQL:致命缺陷CRI:0;主要缺陷MAJ:0.4;次要缺陷MIN:1.0)。乙方必须建立一套来料检验标准和方法,该标准和方法需征得甲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2.1.3乙方要对检验结果负责。当乙方发现原料品质不良超出正常标准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品质人员。甲方和乙方根据具体情况按以下方式处理:
2.1.3.1属于设计、样品的问题:
甲方承担责任,包括由此产生的必要的相关费用;
2.1.3.2属于供应商来料问题:
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最终判定退货、返工、让步接收等对策处理:生产紧急时,乙方可落实有偿返工,返修用的补料由甲方提供(工厂采购的物料除外)。如果涉及加工/返工难度过大或工时过长,乙方提出异议后,甲乙双方商讨制定出最佳解决方案。
2.1.3.3属于乙方检验过失问题:乙方承担责任,包括由此产生的费用、涉及的半成品和成品的返工费用以及迟延交货而导致的一切损失等。
2.1.3.4乙方未履行及时通知义务(如不良率大于10%且生产出不良品达100PCS以上)导致甲方的损失扩大的,甲方有权就损失扩大部分要求乙方承担。甲方收到乙方问题反馈时,一个工作日内回复结果,如一个工作日之内未作回复乙方可转拉,导致损失由甲方承担。
2.1.4乙方的仓储区域必须严格区分良品区、不良品区、ROHS区、呆滞料区并标识清楚,确保可追溯,确保存储环境/安全满足物料的质量要求并妥善保管、使用。特别对于静电、潮湿敏感物料,开封后剩余的物料必须立即按原包装要求处理;因乙方保管不当造成原材料损坏或丢失,乙方须按甲方的原材料成本的价格对甲方进行赔偿,其它因此而带来的损失也全部由乙方承担。
2.1.5甲方应确保物料来料到工厂(结构料)批次合格率≥90%,电子料合格率≥95%,低于目标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组织供应商检讨、辅导,连续3个月仍达不到目标时,甲方应对供应商作出处罚甚至淘汰措施。
2.1.6甲方品质检验过的物料,如有对某种缺陷判定特采的,乙方则按甲方判定结果使用,不能对同种缺陷作退料处理。因此若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任何特采必须让供应商因此付出特采的代价。
2.1.7对于乙方检验不合格物料,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处理完,须退货的物料甲方应责令供应商在3个工作日内取走不合格货物,经甲方确认后的制程来料不良物料应责令供应商在5个工作日内退回;
2.1.8因甲方提供物料持续发生不合格,造成乙方检验成本增加,由甲方责令供应商承担;同一批次物料需检验3次(含3次)以上,甲方对供应商按每批次扣款200元。
2.1.9由于供应商来料不良过高、生产紧急的情况下,乙方接到甲方通知,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挑选加工物料特采上线,但由此产生的工时费用经驻厂工程师确认,由甲方责令供应商承担;
2.2制程质量管理:
2.2.1乙方务必确保车间所有员工经过培训后才能上岗(特别是关键岗位)、定期开展作业技术培训并考核。乙方生产线员工必须做到自检、互检,做到互相监督共同参与过程品质管理。
2.2.2乙方须建立明确的产品QC工程图/PFMEA、生产流程图、作业指导书等各类作业指引,乙方必须保证作业员严格执行工艺纪律;甲方对乙方的生产工艺文件提出意见或优化要求时,乙方应积极分析并配合改善。
2.2.3乙方的PIE、QE、生产等技术管理人员必须确保每天跟进生产、优化生产工艺流程、跟进不良品的确认与纠正,确保生产顺畅;
2.2.4甲方的驻厂工程师、乙方IPQC每天必须对首件、生产工艺、物料、设备、过程不良品进行监督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生产过程得到有效的监督与控制。
2.2.5乙方须建立生产和测试以及维修相关品质记录,按要求提供给甲方;并按甲乙双方约定的统计手法,进行制程品质的统计、监控、分析和改善;
2.2.6甲方对乙方制程进行确认或稽核时,乙方予以积极配合;甲方提出的制造过程问题点,乙方应积极分析并进行改善,如果乙方不配合改善导致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让乙方全部承担。
2.2.7生产中任何设备、工具必须有专人调试、每天必须有点检记录,包含但不限于防静电环、电批、烙铁、测试仪器等。
2.2.8乙方必须建立5M1E(人、机、料、法、环、测)变更管理流程,如有涉及到相关方面的变更,必须填写好机型。
2.2.9从量产2K开始,乙方应保证非甲方原因产品的一次直通率达到95%以上;制程生产过程达不到设定的目标时,乙方应及时分析并给出改善措施,必要时,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实施停线处理(停线一定要经过甲方同意),相关损失乙方承担;若为甲方原因,由甲方给出改善措施(包括状态产品的处理对策),乙方负责落实,相关损失甲方承担;
2.3制程不良处理与改善:
2.3.1乙方应建立完善的《产品标识与追溯控制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确保不合格品有完善的'程序文件来指导控制。
2.3.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重大的品质异常,应立即通知驻厂工程师并及时联络甲方品质人员(邮件、电话或书面)。
2.3.3任何的制程品质异常,乙方工程部、品质部要发挥积极作用,及时分析,调查不良根本原因并采取对策纠正来满足生产,并且要追究责任人、落实预防措施。
2.3.4乙方生产过程中QC必须100%自检,当检查出不良品后,需将不良品进行标识、区分隔离放置,当同一种不良超过3%时及时汇报给上级管理人员,必要时经甲方同意时可采取停线处理。
2.3.5乙方维修人员应先修理前3项不良坏机,如实填写修理报表。当同一种不良原因超出5%时必须立即反馈上级管理人员并协同相关人员一起控制不良品。维修之后的机器必须从生产线第一个工位投入,必须经过每一道工序检查。
2.3.6生产过程中发现不良超过5%若双方判定属于设计原因的,乙方不能解决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品质人员、工程人员,甲方应在2小时内采取措施处理。
2.4现场稽核:
2.4.1甲方为确保乙方品质保证体系有效的执行以确保乙方出货品质,甲方可随时安排对乙方进行稽核,乙方应予积极配合并能提供相关资料;
2.4.2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日期内改进稽核中出现的问题点,并把改善结果通报甲方;如果改善效果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产限期整顿,直到改善效果达到要求为止.2.5产品变更:
2.5.1产品需要更改时,乙方应有甲方书面批准方可对产品进行更改,甲方应在书面文件中明确更改时间、更改前状态物料/半成品/成品的处理意见;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若擅自进行更改,乙方需负责由此引起的所有后果;
2.5.2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追溯方法建立产品的可追溯性,对每台产品进行标识;尤其是物料或软件有重大变更或者改善后物料需要与改善前区分,需记录成品的S/N号以备甲方后期追踪.2.6出货检验及不良品处理:
2.6.1为确保产品满足出货要求,甲方品质和乙方品质对出货产品每批都应做出货检查,如实制作抽检报告并妥善保存,如有需要,甲方可以随时查阅乙方的所有检验纪录,乙方必须予以配合。
2.6.2出货检验抽样计划按照GB/T2828.1-20xx,执行;以行业标准、国标、产品特性、技术指标等来判定合格与否。
2.6.3乙方每批供应的产品在交付甲方品质人员验收时批次合格率应不小于98%,故障为不稳定或经甲方确认放行的原因除外。
2.6.4当甲方抽检到不合格批次时,甲方向乙方发出《成品检验异常单》,乙方必须进行分析、改善,并在一个工作日内根据《成品检验异常单》内的内容描述对不合格批次进行改善、返工,并在两天之内提供可行的《纠正与预防措施报告》。如果分析属于乙方责任,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2.6.5甲方抽检到发现不良属于乙方的原因后,乙方则务必按甲方要求进行处理,处理过程必须有甲方管理人员高度重视并全过程跟进、验证效果。
2.6.6如果甲方成品检验发现不良,乙方未落实改进,甲方人员有权责令改善,如果不良属于生产作业不良,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处罚。
2.6.7当甲方检验乙方送检产品连续五批中有两批不合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加严检验;如果同一批连续两次返工还是不合格现象,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加倍处罚(详见质量考核)。
2.7包装、出货:
2.7.1包装:
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包装样机或包装作业要求对出货产品进行包装、称重、扫描S/N号、标识等。
2.7.2出货:
2.7.2.1甲乙双方发货前确认物流运输方式,乙方规范装、卸货物的要求,确保质量与安全;若选择第三方物流,则要有监督、追溯措施。
2.7.2.2甲方收货后,如发现所收货物少件、订单混淆或产品质量不符合时,则甲方应于一个月内判定结果并通知乙方确认。
2.7.2.3成品出货时,乙方应同时将所出货产品的S/N号、箱号及经过加工厂QA抽检过的S/N号等相关数据以电子档形式发送给甲方备案。
2.7.2.4成品出货物流仓后,由于质量缺陷需退回工厂返工,乙方有责任按照甲方计划时间从物流仓把成品运回工厂返工,如属于乙方的问题则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2.8其它方面:
2.8.1产品数据方面:
2.8.1.1乙方务必每天、每周及时记录来料检验报表、首件记录表、QC报表、修理报表、老化报表、QA报表等。
2.8.1.2乙方必须定期进行质量数据汇总,包含但不限于:每日IQC检验日报表、QC品质日报表、修理日报表、QA检验日报表;每周批次不良(重大不良)生产总结报告、IQC周总结报告;每月月度品质总结月报表、相关8D报告等。
2.8.2.1不良物料退料:
2.8.2.1.1甲方于计划变更等特定原因需要乙方把良品物料调回时,乙方应积极配合,若需要对已经拆封使用的物料退回的必须按照原包装要求处理后方可退回,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退回物料品质问题,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并追究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8.2.1.2甲乙双方明确每周退料的固定时间,由乙方每周统计退料明细表、严格按不同物料区分、标识,退料事宜必须实事求是、严格细致。如果乙方退料中有混料、标识不清、以假乱真的,甲方有权拒收。
2.8.2.1.3生产过程中发现贵重物料问题的处理:乙方必须先进行责任判定分类后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进行共同确认,明确原因、界定责任,双方签字后方可退料,必要时甲方可以联系物料供应商协助处理。当不良物料责任判定出现争议而且甲、乙方都不能给出令对方信服的证据时,原则上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当乙方提交处理的不良品中有被误判的良品时(经甲乙双方都确认为良品),退回乙方使用。
2.8.2.1.4不良物料判定完毕,属乙方责任的物料:所有无法修复的不良物料全部退回甲方,超出甲乙双方协商的损耗部分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单价进行赔偿;对于可以进行修复的物料,由甲方协助联系物料供应商进行返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返修回来的物料需要经过乙方确认合格后才能上线使用。
2.8.3退料、工时确认:
2.8.3.1工厂的不良物料退料需驻厂工程师确认、签字。
2.8.3.2所有涉及返工、挑选等异常工时需实事求是统计、填写,工时费用、罚款单需由甲方驻厂工程师确认签字,否则不会生效。
2.9质量考核:
2.9.1考核标准:
2.9.1.1IQC检验及时情况:普通物料3天内检验完成,紧急物料4小时内必需完成检验(1天内不能超过4批紧急物料,超过4批则不考核),每批物料每延迟一天处罚200元。
2.9.1.2工艺纪律执行情况:甲方驻厂人员每天不定期巡检乙方来料检验、组装、测试、包装和QA工序,如果发现乙方由于没有按照甲方给出的书面要求执行时,有权责令乙方管理人员及时纠正,如果乙方在1小时之内未纠正的,除承担因没有执行甲方要求造成的损失外,甲方对乙方每次罚款100元。
2.9.1.3成品出货不良情况:
2.9.1.3.1甲方OQC成品检验时发现不良如属于生产工艺问题,甲方对乙方首次每批次处罚500元。
2.9.1.3.2甲方OQC成品检验发现属于作业不良反馈乙方后,下批还是出现完全相同的问题(未作改善),则甲方对乙方每批次处罚增加到800元。
2.9.2实施要求:
2.9.2.1以上考核的不良结果由甲方驻厂工程师(已授权)或甲方以邮件扫描方式当天之内开出处罚单,乙方在24小时内确认属于事实后签字并回传给甲方。
2.9.2.2每月5日前,甲方把考核结果发给乙方,乙方在2个工作内确认完毕,存在争议的双方最高层、双方品质、PMC确认,5个工作日内完成索赔扣款。
3、售后不良处理:
3.1甲方重大客诉及售后退机中,若为乙方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返工。乙方除承担甲方客户对甲方的索赔和甲方其它直接损失外,甲方可以根据客诉影响的大小对乙方进行索赔3千元到5万元不等;
3.2甲方重大客诉及售后退机中,责任判定出现争议而且甲、乙方都不能给出令对方信服的证据时,原则上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3.3.其它按照《委托加工合同》处理;
4、协议补充:
4.1整机验收标准需按照甲方提供的检验规范执行。
4.2对本合同中未制订的事项,双方可本着诚恳合作的态度,另行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3如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纠份,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将提交相关机构处理。
4.4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需甲乙双方重新签订质量保证协议生效之日起,此协议自动失效.甲方:深圳市帝硕微电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观东路3号金龙华广场商务大厦1502(公章)
授权质量代表签名:
日期:
乙方:
地址:(公章)
授权质量代表签名:
日期:
品质保证协议书5
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乙双方经过协商,乙方为甲方供应有尽有 (填部件名称,以下简称零部件或部件)其品质必须符合甲方规定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样品以及品质管理
1、在开始下达正式订单前,为获得甲方认可,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所订货部件的样品(提供到合格为止,数量以甲方要求为准)。乙方要按照甲方认可的样品进行生产,在没有甲方事的先书面文件许可下,乙方不得更改部件的材料、重要生产工艺或者设计。
2、若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对于部件的品质控制要按甲方确定的生产条件来执行。
3、为保证部件品质,甲方人员有权在乙方或乙方的供应商处对零部件或生产工艺行检查。
4、为保证部件品质,乙方除保证本条第2项以外,另需保证以下各项内容:
1)、交付甲方的部件,乙方要有保证从来料到生产、出厂的过程中产品品质____%合格的体制,不争取提高部件品质。
2)、为保证部件品质,乙方要任命一定权力的品质保证负责人来提高乙方以及其它供应商的品质管理。
3)、为达到乙方出厂部件的____%合格,乙方应备齐________检测指导书、工序作业指导书、工程图,并在各生产工们上进行悬挂、放置。
4)、为进一步落实部件的`品质管理,乙方要积极开展品质方针、计划、改善(应急措施、纠正措施、预防再发生措施)等活动,并保存其原始记录。
5)、为能达到其定品质目标,乙方应对各类人员基础训练及各种必要的培训加以明确规定,并保存其实际考核情况记录。
二、部件的区分
为保证将合格部件准确地提供给工序,乙方要明确区分从来料到出厂的生产线上的合格品、不良品、在线部件的管理,避免发生错误。
三、计量管理
为了向甲方证实使用的计量器具合格,乙方必须把计量器具以及试验装置的管理、校正等标准内容进行书面登记,以保证计量器具的使用精度。当甲方需要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管理、校正记录等资料。
四、生产现场的管理
有关于甲方部件的生产检验等记录,乙方最少要保存3年以上,甲方有要求时,要及时向甲方出示或提供。
五、品质管理监督
1、甲方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事先通知或不通知的情况下在乙方或乙方的供应商进行检查,这种检查包括品质保证体系及有关部件品质的各个环节。
2、乙方对甲方所进行的监督检查中反馈的不合格项目应迅速策划改善对策,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把事后实施情况及结果报告给甲方。
六、出厂检查
1、乙方在交货前,由乙方负责实施出厂检查,必须提供合格品。
2、对于乙方在出厂检查时发现的不良品,不能发货,必须在采取挑选、修理等处置后,再次实施出厂检查,合格品方可出厂。
3、乙方在交货时,为避免运输方面的损伤,必须做好部件的防护,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方式进行包装(若部件不能采取甲方要求方式包装,事先须得到甲方书面认可)。
七、验收检验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部件必须完全满足甲方的技术品质要求(包括图纸、技术规格、样件)中所规定的外观、规格和使用性能。
2、乙方部件向甲方交货或提出验收要求时,必须附上按甲方要求格式的品质保证书或检验报告或其内容有不正确之处时,甲方可以把该批部件判为不合格。
八、不合格的处理
1、对于甲方入厂检查时被判定为不合格部件,甲方不予以接收。
2、对于不合格,按照甲方的选择,乙方选用下列方法之一,在乙方负担费用的前提下,改善其状况:
1)、重新提交乙方出厂检查为合格的产品,由甲方进行验收。
2)、将不合格品进行修理或挑选后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3)、为避免不良品的混入,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合格的产品进行破坏、销毁或监督乙方进行破坏、销毁。
4)、被甲方拒收的产品若由于生产急需由甲方进行挑选或修理时,由乙方负担全部费用。
5)、由于不合格品的连续发生,甲方的正常生产被阻碍时,甲方有权解除基本供货合同,并处单台工耗x不良次数x台数的罚款。
九、品质保证和责任区分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产品应与采购订单相符,如果由于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原因的品质问题而给甲方带来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甲方产品出售后,由于乙方的产品质量不良而导致的维修,甲方有权从乙方货款中扣除其相当金额。
3、乙方应保证按照约定的供货检验流程办理业务,若发生伪造证章及单据等行为,甲方对乙方处以________元/次的索赔,并有权对乙方至少冻结付款3个月直至与乙方终止合同。
4、若由于品质、供货等原因双方终止合同时,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以往供货品质状况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品质保证金”,作为品质赔偿的备用金。
十、争议的处理
若乙方对甲方的处理的异议,应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逾期视为认可甲方意见。异议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协议作为双方已签订的基本供货合同的补充部分,如与合同有不一致处,以本协议为准。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签订新的品质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品质保证协议书6
一、目的
为了规范供应商的管理,使供应商更好的保质、保量服务于公司生产,以确保采购产品质量满足规定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采购产品(包括原材料)的控制。
三、要求
1.对合格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一年对供应商进行整体评价一次,内容包括质量管理水平、公司不良反馈落实情况、供货能力、价格等。当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设备、工艺有重大变化、产品质量出现重大问题,应按供应商评定程序重新进行评定。
2. 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经我公司承认的品牌、性能﹑规格等技朮要求的材料进行交货。供应商原材料、品牌、厂家等有任何变更,必须提前30日通知我公司,在我公司书面确认后方可变更,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3. 供应商供给我公司的产品必须符合我公司相关要求,并提供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保证函至我公司。我公司不定期(不少于2次/年)将供应商的产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检测或市场抽检不合格,测试费用及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同意赔偿自我公司的所有损失。
四、技术支持
1.供应商在向我公司提供样品的同时,应该向我公司提供本型号材料的技朮数据﹑成品测试报告﹑企业标准﹑国标,国内(国际)通过的安全认证及其它认证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在开始供货时需免费向我公司提供必要的测试工具,出厂检验标准。
3.在双方开始合作后,供应商有对我公司进行本产品的知识培训或提供相关数据的义务。
五、供应商交货品质不良的'处置
1.供应商每月进料批退率超过_ _ %,给予当月罚款__ __元人民币。
2.供应商供应的零件、原材料出现质量不良时,应在我公司e-mail﹑电话或书面通知后,省内供应商在24小时内(省外48小时内)到达现场作处理,一般情况分析﹑改善纠正措施在省内供应商3个工作日内(省外7 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甲方。
3.供应商提供的零件及原材料入厂检验或生产过程中出现不良超出双方协议的允收水平时,我公司有权决定整批退货或要求更换,供应商应接到我公司退货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货手续,逾期未办退货手续的材料, 我公司收取场地租金(按每平方米每日收取100元人民币计算)。
4.供应商提供的物料经我公司检验不合格而生产又急需用,经评估可挑选﹑加工使用的,由我公司通知供应商前来处理,在供应商到达之前(或不能及时来处理)的挑选﹑加工损失工时费用我公司以每人每小时40元人民币计算从供应商当月货款中扣除。
5.因供应商零件及原材料不良导致我公司停产或需重工时, 乙方须负责“停产费用或重工费用”。
6.我公司客户抱怨质量异常(同种不良超过3‰的批量质量问题或造成安全事故的重大质量问题),经双方确认属供应商供货不良造成,供应商需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所有“重工﹑客户索赔等所有损失费用(客户索赔费依客服部门提供数据扣除)”。 对于供应商供货本身的不良品,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全数与我公司退换。因供应商零件及原材料质量异常造成我公司或我公司客户订单损失的,供应商需承担赔付我公司或我公司客户所有损失订单的全部损失利润及费用,而且我公司有权暂停支付供应商剩余货款或直接从供应商货款中等额扣除我公司的损失费用。
7.供应商交给我公司的零件及原材料若与其他方存在一切专利问题后果一律由供应商负责。
8.供应商向我公司提供的产品,供应商需保证我公司在正常条件下使用1年(以我公司的生产日期顺延3个月开始计算),期间出现品质异常而引起的损失有供应商负责,其内容包括:
8.1直接损失
a.我公司产品退货运费(按往返计算,内销(中国,不含港、澳、台):每台成品100元人币计算;外销:每台成品500元人民币计算)。
b.我公司返工工时费用(按每人每小时40元人民币计算)。
c.我公司派出维修人员所开支的差旅费用。
d.我公司维修员产品使用的零件费用。
8.2间接损失:由于供应商产品不良而对我公司造成的间接损失:如交货期、企业名誉等方面的损失赔偿金额,原则上不低于直接损失的一倍。
8.3 生产中及市场上在使用中损坏的零件,但损坏率在合同范围内,供应商可不承担赔偿,经我公司确认属供应商材料品质问题造成,供应商需无条件给予交换良品或由我公司直接扣除供应商相应数量的货款;
9.损失赔偿的通知
我公司用<不良品损失赔偿单>将损失赔偿的内容通知供应商,并规定在一周内确认回签,供应商在一周内未反馈任何意见视为默认我公司意见。对于以上情况,情节特别严重的有必要考虑取消供应商的供应资格。
六、其他
1.该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发生时,及对该协议各条款的解释产生异议时,或者有必须变更协议内容时,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供应商供货质量有不符合本协议或约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我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无须负违约责任。
3.本协议共四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涂改无效,涂改后须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方有效。
4.本协议传真件有效。
品质保证协议书7
甲方:(供货方)西安高新区朝阳日用品商行
乙方:(购货方)
为保证化妆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保障消费者使用到安全、有效的产品,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生产企业还应提供卫生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企业的合法资质复印件和提供开票资料。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销售人员的.法人委托书原件和加盖其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化妆品应具有法定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甲方向乙方提供保健食品时,应同时提供该品种合格的检验报告书,乙方向甲方采购首次经营品种时,甲方提供该品种的批件.质量标准复印件及其它有关材料,并附与首次到货保健食品同批号的出厂检验报告书。
4、化妆品的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货物储运要求。
5、甲方到货后,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标准进行验收 ,对有问题的品种,双方应积极配合,及时妥善解决。
6、确因甲方产品质量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确因乙方原因导致保健食品质量发生问题的,有乙方负责。如果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以双方约定或共同协商的法定药检或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的出具检验报告结果为准。
7、本协议所涉及的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悖,则以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准。
8、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9、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0、本协议仅限于签定购货合同时使用。
甲方:西安高新区朝阳日用品商行 乙方:
甲方签于约代表: 乙方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品质保证协议书8
供方:
购方:
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严把进货渠道关,确保消费者使用安全有效,根据现行药品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后制定本协议。
一、供购双方必须向对方提供对方要求提供的真实、合法有效、齐全的证件并加盖公章,双方才能发生业务关系,双方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一方提供的证照及产品的资料不全、无效等因素造成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及法律法规责任由提供方负全部责任。
二、供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
三、所供药品质量保证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质量要求,所供药品必须附产品合格证。
四、所供的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五、所供药品的包装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贷物运输要求。
六、所供的进口药品必须提供合法及合格的证明文件(除生产厂家外)。
七、药品在供货运输过程中的破损,应由甲方承担,乙方入库后由于自己管理方面的原因造成破损、变质,供方概不负责。
八、所供的药品质量如非需方造成的,供货方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九、供货方对所供的产品实行质量负责制,不向购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向乙方销售国家违禁的产品。
十、因供方药品问题(包括夸大宣传广告)造成购方在新闻媒体曝光或有关行政部门检查认为有夸大作用的,供方应赔偿购方除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外的名誉损失壹万元。
十一、供方因产品的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及药品改变包装等,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出具加盖原印章的书面材料。
十二、供方给购方的供货价格在同等条件下保证不高于市场价格、并负责保值销售,否则,购方可在供方的货款中冲价或拒绝付款。
十三、供方应根据购方所需品种确保按期到货。
十四、供方应负责购方药品在离有效期6个月以内或滞销时退货。
十五、供方应为购方及时提供药品的批发价及调价通知。
十六、供购双方应按订货时的协议进行结算,双方必须讲求信誉,信守合同,若出现违约,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追索赔偿,并协商处理好合同期间的一切问题。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_____年__月__日,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供方:
购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_____年__月__日
_____年__月__日
品质保证协议书9
甲方:(供货单位)
乙方:(购货单位):
(一)甲方义务
为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口药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签订本药品质量保证协议。
1。甲方首次与乙方发生业务关系时应提供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有效期内企业《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销售人员的法人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购销员上岗证复印件。甲方的证照如过效期或发生变更应于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到乙方,并在7天内向乙方提供新件,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所供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法律、法规的规定。
3。甲方应提供所销药品每个批号的检验报告书。
4。甲方供应乙方的药品属于乙方首次经营的品种时,甲方应提供该品种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生产批件、新药证书、质量标准、包装说明书备案资料及药品检验报告书、GSP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5。甲方所供药品整件包装应具有合格证,并附带有加盖本企业质管原印章的检验报告书
6。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甲方质管机构原印章。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如为经营企业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采购人员提货人员身份证明的法人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购货企业如为医疗机构其应提供加盖本单位原印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到货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规定期限付款。
(三)协议说明
1。甲方提供的商品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有权拒收,并暂时代管,甲方应积极处理善后工作。在药品有效期内:甲方对其所销药品质量负责,如果质量不合格,甲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甲方供应的药品如有被国家各级药监部门通报为不合格品,甲方有责任对该品进行回收(含乙方已销售到客户的部分),并承担乙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应建立符合GSP要求的药品储存仓库,配备符合要求的质量管理人员,但如因乙方储藏不当而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损失。乙方收到甲方所供应的药品时,如发现有短少、污染、破损等现象,应立即拒收并通知甲方。
3。。如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产生争议,以省、市药品检验所的检验报告结果为准。但认为省、市药品检验所的检验报告结果具有瑕疵时,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可委托上一级药品检验机构出具新的检验报告,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4。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违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本协议适用于电话购货、合同购
6。本协议有效期 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日期:
品质保证协议书10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遵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以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明确双方质量责任,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遵守国家药政法规,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资格证书并加盖企业公章原印章。甲方业务人员出具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并严格按委托书限定的范围开展活动。
2、甲方提供的药品要符合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要求,药品包装、说明书和标签应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储运必须符合药品属性要求。整件产品应附合格证。供货的品种必须提供同批号的检验报告单并加盖企业质量管理专用章原印章。
3、甲方提供进口药品时,同时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该批次产品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生物制品批签发目录中的品种必须有该批《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应字迹清晰并盖有供货单位质量管理专用章原印章。
4、甲方应提供与业务有关的原印章印模、出库清单样本、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并加盖公章,以便乙方核实。
5、甲方的药品出库时,应当附加盖企业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的随货同行单,随货同行单应当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
6、甲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要求承担所供药品的质量责任,有效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储存不当造成的除外)。
7、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开具发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作为依法经营药品的企业或使用药品的医疗机构,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单位资格证书。若乙方采购特殊管理药品,其经办人员向甲方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采购授权委托书。
2、乙方收到甲方发运的药品,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破损、包装污染、外观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药品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处理。若是特殊管理药品,向甲方提供收到货物证明。
3、乙方承诺为甲方供应的药品提供符合法规规定的药品储存条件,储存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应各自履行自己的责任,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违约方的民事赔偿责任。
2、条款中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约定。
3、本协议已由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对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文的含义均已明确。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即告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品质保证协议书11
甲方:XXX
乙方:XXX
为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议协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如下:
一、甲、乙双方均为合法企业,并互相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的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存档。
二、质量条款
1、乙方提供的药品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整件包装的药品应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和标识应符合《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和货物运输的要求;
2、进口药品(进口中药材)应提供加盖有乙方公章或质管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材批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单》(或加盖有“已抽样”字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要求实行生物批签发的药品还应提供加盖有乙方公章或质管机构原印章的《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3、乙方提供的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应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包括 省中药炮制规范)。发运中药材应有包装,必须注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等,并附有质量合格标识;中药饮片的标签应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批号、生产日期等,并附有质量合格标识;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需提供其批准文号批件,其包装必须注明中药饮片的批准文号。
4、乙方所提供的中药饮片其包装材料应选用与药品性质相适应及符合药品质量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5、乙方所提供的药品若出现质量问题,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给甲方的购销凭证上注明乙方公司的全称,内容真实,字迹清楚,不得任意涂改。购销凭证上的药品名称、规格、生产企业、产品批号及数量等内容应与来货实物相一致并加盖公章,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四、乙方提供的药品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进口药品有效期不得少于一年,有效期只有一年的,不得超过4个月),同一品规药品的批号,5件以内不能超过1个,20件以内不能超过2个。
五、首营品种应附有加盖厂家质量检验机构原印章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六、药品在运输途中的破损、污染和甲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现的非人为的破损,产品无批号、无有效期或产品在有效期内发生变质等异常情况,乙方应无条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退货费用、顾客投诉的赔偿费用、交通费用及手续费用等。
七、因经营过程中发现假、劣药品,使甲方遭顾客投诉、被行政部门处罚、或被媒体曝光等给甲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并按每个品种20xx元—20000元进行赔偿(具体视情节、损失轻重)。
八、乙方供应的药品发生不良反应而使甲方遭顾客投诉或被媒体曝光等给甲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乙方提供给甲方有商品条形码的药品应能提供《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因条码冒用或盗用等造成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甲方验收时发现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破损、污染等,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甲方按GSP要求及药品储藏要求储存药品。
十二、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未尽事宜,通过协商解决。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
甲方(签章)
代表人:XXX
乙方(签章)
代表人:XXX
20xx年X月XX日
品质保证协议书12
为了明确供应商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原材料及外协加工产品质量满足本公司需求,保障本公司生产顺利进行,经供、需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
1. 质量责任:
1.1 供方应承担的责任:
1.1.1供方应对自己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对供应商的材料质量进行跟踪考核,建立质量档案。
1.1.2 供方应建立完善生产工序的控制管理,必须制定生产过程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关键工序建立质控点,所有质控点供方要有专人负责,每一个质控点有专门的措施和标准,措施和标准能得到有效的实施。
1.1.3 供方应使生产完全受控,若有失控,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
1.1.4 供方提供的原材料应完全符合需方采购订单中明确规定的质量要求,及相应的.国际、国家、部委颁发的有关质量标准(包括隐含的质量需求),超出国际、国家质量要求的,以需方要求为准。
1.1.5供方提供的环保材料应不含有对地球环境和人体存在显着影响的物质,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rohs指令、eup指令等,针对每种材料签订环保质量保证书,并每年提供权威机构一次有效期不超过一年的有害物质检测报告(如sgs)。
1.1.6 供方需保障原材料从出厂至需方收料之前的的包装、运输质量。
1.1.7 供方原材料在需方生产过程中发生品质异常造成需方生产线停线或已生产好的产品返工、返修。
1.1.8 因供方原材料质量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出厂后发生批次性质量事故(客户索赔、退货等)。
1.1.9 供方原材料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在用户中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2. 供方交货需遵守以下规定:
2.1 所有供方每批交货时均须有出货检验报告,其检验内容必须是能保障其材料在需方使用中的性能、功能、装配、使用性、外观等符合要求,交货后有任何因材料发生的品质问题均由供方负责。
2.2 新产品或供方改模、修模必须要送样合格才能批量生产。
2.3 对于塑料原料、化学有机溶剂等需要提供化学成份分析表,及安全使用说明。
2.4 供方产品必须要有标识,标识上要有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数量、需方的料号等。
2.5 供方经需方认定批量供货的产品,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工艺、技术参数、外形尺寸等;如确实需要更改,必须先通知需方,同时须提供样品给需方确认,经需方确认合格后,才能供货,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
以上2.1-2.5规定供方违反任何一条,需方品保部有权对供方进行经济处罚最低人民币500元/次。
3. 赔偿的具体要求协商确认如下:
3.1 供方原材料入厂后发生品质异常,供方不能处理而委托需方全检、加工,所需的返工等全部费用由供方承担(包括工时费、场地费、管理费、误船费、水电费等),全检的不合格品全部退回供方,并由供方及时补足相应数量。
工时费=处理工时×30元/(人.小时)
水电费、场地费每次80元,管理费每次100元。
3.2 供方原材料同种产品入厂后连续三次以上(含三次)在需方发生问题,需方品保部有权对供方进行经济处罚人民币至少300元/次,处罚直到问题改善为止。
3.3 供方原材料(压铸件)无法与别的组件通配,只能与部分模号配合,若要让步使用,需方品保部有权处罚供方人民币至少1000元。
3.4 供方原材料入厂后,在生产线发生品质异常造成需方停线返工、返修时,供方需对需方的返工、返修、停线所造成的损失(含所有材料损失费用)进行赔偿。
赔偿费用=停线时间(小时)×300/小时+返工工时×30元/(人.小时)+材料损失费
3.5 供方的原材料因质量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在客户使用过程中发生品质异常或在客户中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丧失使用价值造成被客户索赔,所有索赔费用由供方负责
3.6 对退回供方的产品,若供方在下次送货时混入,经需方发现,每次处罚人民币1000元;若同一批次产品混有别的产品,按情节轻重,每次处罚人民币200-XX元不等。
3.7 供方因交货延误造成需方停线,应按每小时500元赔偿我司停线损失。
3.8 需方向供方发出的品质异常单,供方需在3天内有效回复,每超过1天时间按每天50元处罚,直到收到回复为止。
4. 本协议内所赔偿处罚的金额原则上在相应货款中扣除,特殊情况按月在供方货款中扣除。
5. 对本协议有内容变更或增加事项时,可在双方协议下进行。
6. 生效时间为双方签认本协议后送货时开始生效。
7. 争议处理:供方对需方的处理有异议时,应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需方提出,逾期视为认可需方的处理意见。异议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需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8. 如供方违反以上任何一点,违约金为15万元。
本协议为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各存一份,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地址: 供方地址:
需方公司名称: 供方公司名称: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
品质保证协议书13
乙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传真:
为加强产品经营质量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经双方协商:乙方根据甲方的产品特点,在经过充分的了解后设计出相应的工艺流程及方案、参数,并根据工艺需要而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技术支持。双方本着“质量第一、互惠互利、互守信誉、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为确保双方合作的长期稳定及产品质量的稳步提高,特签定本协议。
一、本协议包括甲方向乙方购买的所有原材料或委托乙方加工的所有产品。
二、供货时的产品质量要求
1、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应明白,其提供的产品的生产过程与质量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如有任何与国家法令法规相抵触的地方,导致甲方误用和错用而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后果与甲方无关。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其质量应依次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满足我司品质检验标准(工程图纸、样品承认书、样品、来料检验标准、物料清单)等要求。在供货前,乙方须对产品的外观、尺寸、性能等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把关与控制。乙方在供货时,应提供来料的检验合格报告、产品要有合格标识、生产日期及检测日期,以此证明其产品的符合性。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三、供货产品产品防护要求
乙方应充分认识到其提供的产品性能特点,并根据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对产品进行周密的防护,直至交付到甲方的指定存放地点。同时,乙方的产品的包装和防护措施仍然要保证能够满足甲方的储存要求。必要时,乙方有权向甲方说明其产品的基本储存和防护要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出现混装、包装印刷错误(有隐患)、物料与标识不符、包装外观破损、变形等有质量隐患的`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并退回乙方,因乙方的包装隐患或包装不规范所造成的,甲方订单交期影响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质量保证:乙方应按甲方的品质标准(工程图纸、样品承认书、样品、来料检验标准、物料清单)要求,不可随意变更工程图纸尺寸、BOM清单规定的物料、样品颜色、喷涂付着力、喷涂厚度等要求,乙方需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的保证能力,否则出现品质问题甲方有权从乙方货款中直接扣除相应损失;如出现客户索赔等相关的经济补偿,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适当的赔偿。
五、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质量验收时,采用抽样检验的方法,并以抽样检验结果来判定整批的来料质量状况。根据检验结果,甲方对来料的判定为“拒收”,“接收”和“特采”三种。对于特采的相关细节,双方可以进行个案约定(抽样标准)。
六、甲方对乙方不合格品的统计范围,应包含甲方进厂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和交付后发现的不合格品的总和,但不包括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其他工艺处理后产生的不良因素。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产品时,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对来料进行检验,如逾期,则视为甲方已经对本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之日,既为双方约定的货款结算起始日期。对于来料不合格,甲方有权进行拒收和退货处理,但所需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对来料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根据自身需求进行让步接受,产生的挑选费用按60元/小时计算,如出现客户索赔等相关的经济补偿,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适当的赔偿。
八、当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及改进,并如实向甲方提供改进信息及产品,乙方不得以虚假信息及伪劣产品欺骗甲方。当乙方所供产品质量出现异常或存在质量隐患(包括甲方检验、使用后、售后反馈),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封存,封存后造成的停、转产、返工等可计算损失的工时按60元/小时计算,由甲方核算乙方承担,乙方并向甲方支付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九、甲方发出的任何需要乙方回复的单据、报告,必须在指定日期内回复甲方相关人员,如不按时回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以壹百元/次进行扣款(扣款将从当月货款中直接扣除)。
十、乙方对生产设备、原材料、制造工艺作重大更改时,乙方必须进行相关实验,并待产品满足甲方技术及质量要求后,再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相关验证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才能正式供货。
十一、为促进乙方的产品质量稳定和提高,甲方根据双方确认属乙方质量责任的不合格品时,采取以下经济措施:
被判为整批不合格的产品,甲方及时通知乙方,并将不合格品作整批退货,所发生的退货费用由乙方负担;合格批中的不合格品甲方除退货外,所发生的退货费用由乙方负担;退货的产品,乙方应积极对应,并保证保障甲方的正常生产需求;如连续发生三批次以上不合格时,经我司对供应商评审不合格的应取消该产品供应商资格;如果乙方产品质量连续多次达不到本协议规定的质量水平,或发生重大质量问题,除执行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外,甲方有权减少乙方的供货量或终止合同和止付货款,直到经济索赔结束。
十二、服务响应速度
若由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尽的产品使用的技术资料,必要时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以便能够合理的使用乙方的产品。
当甲方无论以任何方式(包含电话、传真、邮件等)反馈质量异常问题时,乙方必须在8小时内予以响应,24小时内给予初步解决措施,48小时内给出完整的解决方案和相应的预防措施;紧急出货时乙方必须马上响应处理。
十三、乙方应严守商业机密,不可将甲方委托定制的产品、技术标准及相关商务信息以任何形式转让(泄露)予第三方;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若乙方带乙方以外或隐患身份的人员到甲方工厂或向第三方泄漏甲方的生产技术商业信息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的合作关系,取消其供应资格,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导致甲方的一切损失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供货中,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1日内,乙方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7日内,甲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十五、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甲乙双方对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十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如果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一个月之前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改本协议书内容或不再履行本协议时,本协议将以同样条件延续至下一年继续生效,以此类推。
十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署时间:
签署时间:
品质保证协议书14
为提高企业产品质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增强企业产品竞争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经 (甲方)与
(乙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标准组织生产,不断提高其产品质量,对其产品有检验需求时应主动与乙方联系,可自行送样或委托乙方抽样,以便完成对甲方产品的.检验、鉴定等活动。
2、甲方委托乙方检验的产品应真实、有代表性。成批产品应按国家标准要求抽取样品。
3、按协议要求及时缴纳服务费。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接到甲方样品或对甲方的产品进行委托抽取样品后应及时进行委托检验、鉴定等活动。
2、乙方应科学、公正、准确、及时地出具检验报告。
3、乙方接受甲方对其检察人员的培训委托。
三、对甲方提供的产品乙方无法检测的,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送上一级部门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自愿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服务费 。
五、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协议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协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品质保证协议书15
供货方(甲方):
需求方(乙方):
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法律及有关法规条例,确保本公司经营商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明确双方质量责任,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原印章)、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业务员委托书(标明委托的业务范围、委托有效期、委托的商品种类等项目,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并严格按委托书限定的范围开展业务。
2、甲方提供的商品应符合国家及本地区相关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要求。
3、甲方提供药食同源类商品或食品(含保健食品)类商品时,应每次均随货提供加盖甲方质量管理机构印章的真实有效《检验合格书》,检验合格书应由相关的.政府检验机构或生产企业出具。
4、商品在销售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如果该质量问题不是乙方保管或运输不当而造成,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甲方提供商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并附产品合格证等合格品标识,商品的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6、甲方提供的知识产权商品发生权利变更(延续、转让、放弃、失效)的,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主动更换商品上相应的权利标记;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商品而导致知识产权侵权的,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7、首次经营品种,甲方应提供证照、法人委托书、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等企业资质文件,以及该品种的批准生产文件、质量标准、《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等复印件、使用说明书、包装、标签、样品、同批号厂检报告,以及物价部门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均应每页加盖甲方原印章。
8、甲方处理商品质量问题时应规范操作,不得擅自到乙方仓库进行调换货。对涉及下属连锁大药房各零售门店的商品,也不得擅自到各门店进行调换货。
9、甲方提供的商品包装发生任何项目的变更,均应先行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及样品包装,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才能进行新包装商品的供货,以确保乙方经营商品的合法性。
10、本质量协议中,涉及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指定专人处理。
处理人员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作为经营单位,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资格证书(加盖原印章)。
2、乙方应提供符合商品包装要求的储存条件,并按要求合理储运。
3、乙方收到甲方发运的商品后,按照乙方相关商品管理制度的要求验收,若在验收中发现破损、包装污染、外观质量问题、货票不符、包装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食品类商品检验报告书未随货同行等情况,乙方可以拒收。
4、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商品的质量产生疑问,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协商解决。双方有分歧时,以权威部门的商品质量检验报告为准。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权威部门的不合格商品检验报告后,五日内未答复者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可能采取扣除该批货款并销毁该批商品等措施)。
5、乙方在经营甲方提供的商品过程中若发生质量问题,应提供详细、确切的质量信息,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双方约定条款
1、甲、乙双方共同协作,互通信息加强质量管理工作。
2、甲、乙双方应各自履行自己的责任,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违约方民事赔偿责任。
3、上述各条款中未作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4、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双方对本协议全部条款含义均已明确。
四、本协议有效期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经双方盖章之日起即告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
供货方(甲方):______________(盖章)需求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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