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位转让合同

时间:2022-08-10 10:06:57 转让合同 我要投稿

地下车位转让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地下车位转让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地下车位转让合同

地下车位转让合同1

  甲方: 手机号:

  乙方: 手机号: 住址:

  现双方在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停车位(非人防停车位或人防停车位)(以下简称车位)的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 甲方向乙方有偿转让 车位一个,该车位转让使用费用人民币(大写) 。该车位不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和车位产权。

  二、 乙方付清全部车位使用费且车位交付使用后,享有与乙方所购住宅的土地同等年限的使用权。

  三、 乙方须于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付买卖定金。甲方把所有资料给乙方后,一次性把剩余费用交清。自交付使用之日起,乙方须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30元/月/车位的车位管理费。具体缴纳方式、时间及收费标准调整规则以乙方与物业公司有关协议为准。如遇物业部门调整或市场因素,此管理费上涨,则乙方不持异议,并同意物业公司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定收取。

  四、 乙方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使用该车位。

  五、 本合同签署后,车位一经乙方选定不得退、换。

  六、 本合同双方签订且乙方付清车位有偿使用费后生效。

  七、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双方各一份,具有现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下车位转让合同2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路号小区地下车库车位使用权转让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路1号小区地下车库及其中的车位属甲方所有,甲方同意转让、乙方同意受让号车位(摩托车位)的使用权,双方同意不办理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车位位置详见附件:地下车位平面图)

  二、上述车位的使用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使用权转让款总额为元(¥元)。

  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为:

  1、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第一次交款人民币(大写)元(¥元),做为定金。

  2、余款人民币(大写):元(¥:元),乙方按以下第种

  方式分期付清:

  (1)分次付清: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期间,每月日前支付元,年月日前付清最后一笔元。

  (2)分次付清:年月日前支付元,年月日前支付元,年月日前支付元,年月日前支付元。

  四、车位交付:年月日乙方持本合同、转让款已付清的收据、身

  份证到甲方及小区物业公司办理交接手续,签署相关文件并缴纳相关物业服务费用。

  五、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过错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车位交付乙方使用,逾期不超过30日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转让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甲方之日本合同解除),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按转让款总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甲方有权不交付车位,乙方逾期不超过30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乙方之日本合同解除),将上述车位转让给他人,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转让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应按每日元向甲方支付乙方接收至返还上述车位期间的车位使用费。

  3、如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乙方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归甲方所有,乙方应按每日元向甲方支付乙方接收至返还上述车位期间的车位使用费;如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双倍返还定金,乙方应按每日元向甲方支付乙方接收至返还上述车位期间的车位使用费。

  五、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地下车位转让合同3

  转让人: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受让人:

  身份证号码:

  详细住址: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人和受让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位基本情况

  该车位位于 小区地下 层 区 号,规格为 。

  二、计价方式、价款及付款方式

  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车位以“个”计价。

  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

  受让人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

  三、转让人保证该车位没有产权纠纷。因转让人原因造成该车位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转让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交付时间

  转让人应在 年 月 日前向受让人交付该车位。

  五、使用承诺

  1、受让人使用该车位期间,该车位仅作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随意改变该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发生事故,受让人除应承担恢复原状的费用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承担后果。

  2、受让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公用部位和设施。

  3、受让人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4、转让人检修、维护管道等基础设施需借用该车位时,受让人必须无条件配合。

  5、如遇战争等紧急事态,政府需征用该车位时,受让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六、权益约定

  1、本合同转让人只进行车位使用权转让,无需产权登记;受让人购买该车位使用权的年限,与其在 小区所购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年限相同,但不享有该车位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2、在受让人所购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内,受让人转让房产的,车位使用权应一并转让。受让人不得向非 小区业主转让车位使用权。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转让人与受让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转让人: 受让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下车位转让合同4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

  合同双方方兹同意转让条款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的人防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位置详见车位附图。甲方与开发商佛山市鸿翔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停车场租赁合同》所规定的使用年限内甲方的一切权利义务也一并转让给本合同乙方,甲方须将该合同及其附件一并交付乙方保管。

  2.使用年限:该车位使用年限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甲方与开发商佛山市鸿翔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停车场租赁合同》所规定的使用截止日期止。即自本合同生效日至年 月 日止。本合同项下使用年限为上述车位使用年限的剩余期限。

  3.甲方须在本协议生效后立即负责将该车位交予乙方使用。在此之前,甲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车位之杂费(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等),并配合乙方到小区管理处备案及取得相关物业管理部门的使用权证明手续。如果以后开发商 _房地产开发公司 或管理处 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知甲方办理该车位的相关产权确认手续及其它合法权益,甲方有义务通知并配合乙方办理。

  4、该车位使用权的转让费为人民币元整(小写:¥00.00)。乙方须按下述方式付款:甲、乙双方完成使用权移交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全部车位使用权转让费人民币 元整(小写:¥00.00)转入甲方指定账户如下:开户行: ;户名: ;帐号: 甲方在收到转让款后应向乙方开具等额收据。

  5、甲方不能按上条规定交付车位予乙方使用时,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该车位售价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期超过三十天,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逾期支付除定金之外的余款,则甲方有权没收定金。

  6.该车位是以签约时之现状售予乙方,甲方须保证对上述该车位享有完整使用权和处分权,有关该车位在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使用权纠纷、债务等事宜,甲方应在转让完成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乙方无须负责,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引起的乙方一切损失。甲方保证没有并不再私自售予第三方,否则甲方按本次转让价双倍赔偿给乙方。

  7.甲乙双方均清楚该车位在只有发展商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的状态下签署本合同,若因前述产权原因发生任何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

  8.该车位移交后,由 公司负责车位的物业管理,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应车位管理费。

  9.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可以将车位使用权转让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并到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10.自本合同签订时起,甲乙双方就该车位之使用权转让关系确立。

  11.本合同附图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可提交佛山市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下车位转让合同5

  转让方: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受让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地下车位使用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下车位的位臵、价格及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将____车位C区地下层编号为的个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费元(人民币,下同)。乙方在本协议签定时一次性支付转让费。(学生打架调解协议书)

  二、地下车位交付

  1、甲方在乙方付清房款、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费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在乙方所购商品房交付给乙方的同时,将地下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乙方未付清房款及其他应付款项,本协议继续履行的,地下车位交付日期相应顺延至买受人付清相应款项后7天内,顺延期限不视为交付逾期。地下车位今后若需缴纳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代为缴纳。

  2、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确认单》上签字,即视为本协议项下的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完成。若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前来办理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或逾期办理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的,视为本协议项下的`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已完成。

  三、地下车位质量的处理

  1、地下车位的质量以甲方向乙方交付的外观状况为标准。

  2、地下车位交付时,乙方对地下车位质量(无法使用地下车位的质量安全问题除外)有异议的,乙方应书面提出,并给予甲方合理的修复期间,该期间不视为甲方交付迟延。甲方修复完成后书面通知乙方验收,逾期不验收的,视为乙方已验收并完成地下车位的接收。若乙方对修复后的地下车位质量仍有异议的,以地下车位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书面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3、对交付时或交付后发生的导致乙方无法使用地下车位的质量安全问题(不可抗力和非因甲方原因引起的除外),甲乙双方产生争议的,以地下车位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书面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四、违约责任

  1、乙方若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付款,则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将此车位另行转让。

  2、甲方若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则应每日向乙方支付转让费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可提出退此车位。

  五、特别约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1、地下车位仅作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用任何材料在地下车位上搭建任何临时建筑物,日常使用时应遵循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规定,且缴纳相应的管理费用。

  2、乙方拥有地下车位的使用权,使用年限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至乙方所购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日止,使用年限到期后本协议自行终止。但政府对之另有规定的,按政府规定执行;国家或政府对人防工程范围内的车位使用和权属有特别规定的,使用期间应从其规定。

  3、甲方转让的地下车位包括人防工程设施范围内经批准设计用途为停放车辆的部分车位,乙方对此情况已充分了解并无异议。

  4、根据工程施工图的标识,车位区域内(包括人防工程设施范围内经批准设计用途为停放车辆的区域)可能预设了通风、排水、消防及配电设施、设备会对乙方正常使用车位产生一定的影响,乙方已对该情况充分了解并无异议。

  5、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出于施工方案优化的需要,调整通风、排水、消防及配电等设施、设备的安装位臵,对地下车位的正常使用产生影响的,甲方应在该施工方案调整后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天内,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乙方解除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的,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天内退还乙方支付的转让费(不计息),甲方不承担乙方的其他损失。乙方不解除协议的,则双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6、如因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规划或设计调整等原因导致地下车位并不存在或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则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7、因不可抗力及其他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交付地下车位迟延的或无法交付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六、附则

  1、本协议规定使用期限内,乙方以任何形式转让地下车位使用权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无效。地下车位转让的,本协议效力及于受让方,乙方的权利义务由受让方承受。

  2、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地下车位转让协议书地下车位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签章):受让方(签章):

  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地下车位转让合同6

  甲方:

  乙方:

  联系住址: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乙方现购买甲方转让车位 个,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车位具体购买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转让车位使用权内容

  1、乙方有偿购买甲方出让的『愉景华庭』地下 号车位,车位大小及位置编号以车位现状为准。

  2、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购买车位以个为准,不按面积大小计,但维修基金需以房产局实测面积交费。

  二、付款方式

  1、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车位有偿转让费。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将上述车位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三、交付日期

  暂定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逾期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期交付车位,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已付车位有偿受让费利息;如逾期十天甲方仍未交付车位,甲方应支付车位有偿受让费0.1%的违约金给乙方。

  五、 使用权限

  1、乙方对所受让的车位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使用年限。

  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告知乙方所受让车位目前无法办理产权登记,乙方对此已完全理解并接受,并且无任何异议。若将来具备登记条件时,乙方自行办理车位产权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登记时需支付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该车位为机动车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作他用,不得用任何材料在车位上进行搭建,不得擅自改变内部设施和墙体结构,因违规而导致乙方及其他住户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的管理费用(电费、清洁、保安、设备维修等)。

  4、车位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个50元。车位的物业管理费不包含在车位款中,由乙方另行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

  六、联系方式

  双方承诺合同中所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等真实有效。

  七、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地下车位转让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就乙方使用甲方停车位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向乙方提供停车位号码:_____,乙方车牌号码: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车位使用费: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每月:_____元,总计:_______元,乙方一次行给付所有月份的费用。

  三、甲方收取的费用只限于该停车位场地使用费用,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借用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车辆应自行保险,对车辆发生碰撞、划伤、丢失等现象,乙方自行与物业沟通报案或出具相关证明,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 如有需要,允许甲方可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以解除此协议,同时甲方需退还乙方剩余月份的使用费。

  五、 若乙方将车辆出入证遗失请及时到物业处报失并补办。

  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日期: 电话: 日期:

地下车位转让合同8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住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住址:

  (注:双方有效身份证均复印在背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及中介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自愿将自己合法拥有的停车位以及该车位的相关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现双方就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位于x地下停车场第号,该车位为划线分割,无隔断墙无封闭,车位具体位置和相关参数以甲方与小区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购买合同上的数据为准。

  第二条甲乙双方商定该车位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初次取得产权证明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产权由甲方转让给乙方之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该车位全额转让价款。

  甲方收款人签字:,收款日期:。

  第四条所有款项付清后本协议自动生效,车位转让即成事实。在双方均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车位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车位情况符合本协议约定,甲方完成车位交付,上述车位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甲方及继承人无权另行处置该车位,不得再次转卖他人或用作抵押或用作财产继承或用作财产分割等任何权利,如甲方与其他第三方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关系使得乙方无法如本协议约定获取该车位的所有权,即视为甲方违约。

  第五条甲方应于合同签字生效当日,将上述车位的原购买合同及房地产开发商开具的收款收据一并交予乙方保管,并有开发商或第三方为见证。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该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办理移交手续。

  合同编号:

  发票编号:

  日期:

  第六条甲方的承诺和保证

  1、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车位拥有权,权属清晰,无争议;未被判决、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设置抵押,并已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转让该车位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也不涉及其他第三方的权利。如有上述情形,视为甲方违约。

  2、在该小区房地产开发商能够办理车位产权证书时,乙方要求甲方过户,甲方或甲方继承人应无偿无条件积极协助乙方到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办理手续。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

  3、本协议签订前该车位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应当缴纳的费用已经全部交清,如有尚未缴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有责任按照协议条款自觉履行。如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全额偿还该车位转让价款及违约金,违约金商定为人民币¥元整,大写。

  第八条甲方丈夫(妻子),身份证号:也同意将该车位转让给乙方。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小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地下车位转让合同9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受让方姓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居易国际广场”地下车位等相关事宜,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标的

  甲方位于“居易国际广场”地下车位第 号的地下停车位使用权。

  二、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的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约定转让的停车位使用权定价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价格不含该地下停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付款方式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车位款_________元,即______

  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四、交付及交接手续

  1、双方约定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办理该车位通行卡的交接手续,乙方取

  得通行卡视为甲方办理交接,但乙方未付清全部车位款的,甲方有权暂不办理。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及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场办理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视为甲方已经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应当自约定交付日起承担相应的费用。

  五、甲、乙双方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对该购买的地下车位不享有产权,但享有与房屋主体同等年限的使用权。若国家法律、政策或地方政府等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等相关事宜作出具体规定的,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位使用年限等均按国家法律政策或相关地方规定处理。

  2、乙方购买的地下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所购买的地下车位的用途、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否则乙方应当立即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损失。

  3、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地下停车位分布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4、乙方付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转让价款且甲方交付地下车位后,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的使用权归乙方所有。本合同以及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为乙方享有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使用权的权利凭证。

  5、如该地下停车位属于人防工程,今后若遇政府因战争或其他原因需要征用防空设施,或关于停车位使用权的政策发生变化,该地下停车位的使用权按政府要求办理收回时,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且不得因此追究甲方任何责任。

  6、若今后出台通过补缴税费等形式获得地下车位产权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且乙方要求办理所购的地下车位权属证书的,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办理所购买的地下车位的产权证所需支付的费用及所所有税费。甲方仅承担协助乙方办理上述权属证书的协助义务。

  7、乙方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8、乙方使用地下停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因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停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9、乙方在地下停车位使用或行驶过程中,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反光镜、消防箱、房屋结构等),如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

  10、甲方或物业公司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停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检修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临时泊位,确保乙方可以停车。乙方不按要求进行配合工作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1、乙方未征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书面同意,或未付清本合同项下全部转让价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地下车位或本合同之任何权益以任何形式转让给他人。

  12、甲方已经委托郑州新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乙方所购的地下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认可并接受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对乙方所购地下车位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方式、管理费用及其支付,具体以物业服务协议为准。

  13、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三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使用权的转让总价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不超过 30 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1 %的逾期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超过 30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10%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本合同项下的地下车位(库);甲方不行使解除权的,不免除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总额 0.1 %的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交付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甲方未按时交付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已收取的转让价款 0.1 %的逾期违约金。

  3、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4、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六、附则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

  签约时间: 年

  签约地点:

  日 乙方(签字):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年 月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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